文章播报
兰政字〔2011〕55号
兰亭镇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
实 施 方 案
各村、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镇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镇创建成果,全面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的通知》绍县政办发[2011]99号的精神,在全镇开展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活动。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以人为本,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为出发点,进一步巩固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成果,完善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农村药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推进“平安兰亭”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二、工作目标
通过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地方政府的责任,药品监管网、供应网更加完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合理用药水平得到提高,药品市场秩序全面规范有序。
三、实施步骤
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自2011年9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10日,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9月1日至9月20日)在认真总结我镇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建立创建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启动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9月21日至2011年11月30日)
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按照示范镇创建工作要求,实施药品安全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开展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10日)
镇创建领导小组对开展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自查,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年底全面完成我镇的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迎接上级检查组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职责明确。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农村药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等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各单位要按照“创建”的要求,广泛宣传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目的和意义,及时报道创建工作动态和信息,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和社会环境,确保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注重实效、扎实工作。创建活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工作实效,严格按照创建工作标准和要求,扎扎实实搞好创建,全面提升创建质量与水平,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兰亭镇创建药品安全示范镇工作领导小组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卫生 创建 药品安全 实施方案 通知
送:县药监局
校对:唐晓芳 共印:40份
兰亭镇创建药品安全示范镇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咸良
副组长:徐珠珍
成 员:孙奇勇 徐世明 钱苗娣 唐晓芳 沈玉祥
缪德法 胡国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事办,徐珠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