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司法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第13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县委政法委:
关于吴志明委员提出的“加强对职业医闹的打击力度”的提案(第137号)已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和卫生系统的通力合作,建立长期联络制度,发挥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县法律援助中心的积极作用,加强对职业医闹的打击力度,尽量避免当事人采取“医闹”等过激行动,通过正当渠道解决医患纠纷,从而维护患者、医疗人员及医院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发挥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鉴于医疗纠纷的特殊性和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性质,在遇到“医闹”时,首先耐心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提示当事人,再大的纠纷都可以通过正当的渠道解决。针对“职业医闹”,除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行动外,做好疏导、沟通当事人思想工作,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法醒人”。在具体调解的工作中,致力于调解好每一起医疗纠纷,用规劝疏导情绪,用科学归责消除误解,用法律规范定分止争、用免费调解救济诉累,充分体现公正性、经济性、合法性,努力增加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社会公信度,让医患双方一碰到医疗纠纷首先就能想到的是到医调委咨询调解,那么“职业医闹”也将无法继续生存。
二是发挥县法律援助中心作用。在不适宜调解的情况下,针对确有经济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患者,开通援助“绿色通道”,援助过程实行快速受理、快速指派、快速办理的“三快”工作方法,为当事人提供快捷的法律服务。对确因情况紧急可能引发严重事件、即将超过诉讼时效、涉及人数众多的案件,先行指派工作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事后再补办相关材料。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在符合条件和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可以得到“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妥申请、审查、审批、指派等全部手续,直接由现场的值班律师接手,实现当事人申请“零等待”,从而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解决纠纷,减少“医闹”事件的发生。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一并答复提案人。
联系人:朱国林 联系电话:84126373
绍兴县司法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 上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公布社区指导组和驻村指导员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