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
财政厅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机关各部门:
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35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我县保养人员参照执行。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 兴 县 财 政 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企业 退休 待遇 通知
抄报:马芳妹副书记
抄送: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保障所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张璐 2011年12月16日印发
(共印1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