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司[2011]22号
绍兴县司法局
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方案
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所):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县委[2011]14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决策部署,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全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职能作用,积极主动融入全县社会管理创新大局,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县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工作任务分解的要求,进一步分解明确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任务,重点抓好牵头项目的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责任项目的开展,坚持“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服务社会管理大局”原则,有效整合司法行政各项职能资源,积极寻找司法行政融入社会管理大局的切入点,主动服务全县社会管理创新大局,创设出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经验。
三、工作重点
围绕总体目标,结合司法行政部门实际,着眼于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稳定,按照项目化管理的要求,创新实施司法行政社会管理四方面重点工作。
(一)加强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深化监管场所与家庭、单位、社区帮教管理的衔接机制,落实教育、服务、救助和管理措施;加强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转化和改造工作,落实归正人员社会保障和救助工作,完善帮教管理制度,健全社区矫正监管模式,实现有效帮教、有效安置、有效管理、有效监控。
(二)深入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
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三资”管理方式方法,完善招投标制度和建设工程监管制度,规范租赁、承包、转让等行为,从制度上防范集体资产流失和导致腐败发生,努力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发挥村民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作用。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和示范农村新社区创建,深入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
(三)加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
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县、镇、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开展“法律援助进农家”工作,积极拓展法律服务新领域,完善法律援助基金和司法救助基金制度,有效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和司法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四)协助落实相关责任项目任务
全面发挥司法行政职能,重点配合完成11项责任项目任务: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强化反邪教工作,强化“两新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社会管理功能,健全矛盾排查机制,健全矛盾调处和利益协调机制,加强闲散青少年教育管理,健全虚拟社会管理机制,加强基层综治信息平台建设,推进“数字政法”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方法步骤
根据全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推进会部署,从2011年7月开始至10月底,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深化落实社会管理创新集中开展工作阶段,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责任分解阶段(2011年7月上旬)。根据全县社会管理创新项目责任分解统一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对已经已经确定的3项牵头项目和11项责任项目内容,落实职责任务分解,成立工作机构,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上报全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加以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7月中旬至9月)。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相应职责,会同有关单位,分头制订项目实施计划,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以项目化管理的方式开展管理创新工作。展开全面的调研、梳理,找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问题的症结所在,在充分论证基础上研究各项制度机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力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9月至10月)。对创新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根据县委、县政府结合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接受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考核验收。同时,汇总各专项工作管理创新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升工作整体水平。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完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社会管理创新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广见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组织、指导、协调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开展。把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研究、来谋划、来推进,精心制定方案,分解落实责任,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扎实、有效、有序地开展。
(二)严格落实责任。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对各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切实把重点任务变成具体的工作项目,把原则性要求变为可操作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明确时限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三)改进工作作风。深化领导挂点联系制度,深入基层摸实情、查实况、问实效,加强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要定期向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进展情况。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工作的切入点。要虚心听取基层的意见,确保提出的贯彻措施符合基层工作实际。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真抓实干,认真落实各项部署,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坚决克服形式主义。
(四)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局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深化岗位练兵机制,提高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人员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践实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抓住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健全制度、严格程序,促进执法执业程序化、标准化、制度化。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当排头兵”等活动,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附件:
1、绍兴县司法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绍兴县司法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牵头项目责任分解表
3、绍兴县司法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责任项目责任分解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司法 △社会管理创新 方案 通知
共印50份
附件1:
绍兴县司法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陈广见
副组 长: 蔡金标 金建明 赵奕芳
成 员: 孟德法 董 平 吕五洲 胡国祥
朱国林 许永兴 李兴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孟德法兼任办公室主任,濮一鸣为工作联络员,联系电话:84126368。
附件2:
绍兴县司法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牵头项目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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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项目 |
司 法 局 主 要 措 施 及 分 工 |
县其他责任单位及责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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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社区矫 正和归正人员安 置帮教工作 |
深化监管场所与家庭、单位、社区帮教管理的衔接机制,落实教育、服务、救助和管理措施;加强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转化和改造工作,落实归正人员社会保障和救助工作,完善帮教管理制度,健全社区矫正监管模式,实现有效帮教、有效安置、有效管理、有效监控。 (牵头领导:金建明;责任科室:社区矫正科) |
法 院:法律文书无缝对接,牢(诉)前调查。 检察院:加强法律监督。 公安局:做好服刑人员的监管工作,依法查处违纪违法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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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入推进农 村民主法治建设 |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对照各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评分标准,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 (牵头领导:赵奕芳;责任科室:宣教科) |
略(具体由农办作为第一牵头单位,负责联系:纪委、组织部、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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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法制宣 传和法律服务 |
1、创新法治文化建设体系。高起点抓好“六五”普法开局工作。 (牵头领导:赵奕芳;责任科室:宣教科) 2、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制度,打造多层次的法律服务体系,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100%。 (牵头领导:赵奕芳;责任科室:律管科) 3、健全县、镇、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开展“法律援助进农家”工作。 (牵头领导:金建明;责任科室:“148”法律服务中心) |
政法委:协调公检法司,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障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权利;协调税务、人力资源、社保等部门,解决法律服务税负和社会统筹等问题;在镇(街)平安考核中严格考核镇(街)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完成情况。 法 院:依法保障律师会见、阅卷、申请调取证据等各项执业权利;规范代理行为,严格核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资格,对冒充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代理人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对以公民身份从事代理业务的公民要严格依法进行审查,及时制止各类非法代理行为。 检察院:保障律师在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立案侦查、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工作中依法执业的权利;保障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查阅案卷材料的权利;积极听取律师意见。 公安局:保障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查阅户籍资料和治安案件材料的权利;对冒充律师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案件进行侦查打击。 |
附件3:
绍兴县司法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责任项目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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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责任项目 |
司 法 局 主 要 措 施 |
局责任 科室 |
局牵头 领导 |
县牵头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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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 |
加强司法所建设,配强领导,配齐人员,加强培训,落实相关保障和待遇。 |
基层科 |
金建明 |
组织部 政法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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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 |
加强基层人民调解队伍的管理和教育。 |
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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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强化反邪教工作 |
参与化解相关矛盾和问题。 |
610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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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强化“两新组织”、企事业单位、团体社会管理 |
指导“两新组织”、企事业单位建立人民调解组织。 |
公安局 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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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健全矛盾排查机制 |
指导各镇(街道)坚持半月一次的信息互通、每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制度。 |
综治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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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健全矛盾调处和利益协调机制 |
继续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加强各镇(街道)基层联合调解室建设。 |
政法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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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强基层综治信息平台建设 |
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采集和信息交流。 |
办公室 |
赵奕芳 |
综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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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
制订完善执法规范,强化执法教育培训,建立完善执法档案,落实案件评查制度,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标准体系,实行执法裁量标准化,执法程序流程化,执法监督全程化、执法方式人性化,提高执法和服务质量。 |
律管科 |
政法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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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加强闲散青少年教育管理 |
加强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由社区矫正科协助提供相关矫正人员名单) |
宣教科 |
团县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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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健全虚拟社会管理机制 |
完善司法行政网建设,加强网络普法引导。 |
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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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推进“数字政法”建设 |
探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网络信息资源共享建设。 |
政法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