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司[2011]14号
关于要求在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增挂
法律服务管理科牌子的请示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级行政机关内部实行行政审批职能归并的实施意见》(绍县政办发[2009]71号)精神和县审改办关于对我局行政审批职能归并的批复(绍县审改办[2009]23号),我局于2009年9月通过撤一建一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将原由法律服务管理科承办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到行政审批服务科,同时撤销法律服务管理科。
因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和开展工作的实际,要求在行政审批服务科增挂法律服务管理科牌子。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机构 改变 请示
绍兴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1年6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