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卫医考委发〔2011〕6号),我县74位同志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具有执业医师任职资格;24位同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任职资格。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部长令第4号)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卫生部部长令第5号)的规定,授予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核发《医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时间从2011年12月8日算起。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依法申请医师执业注册,核发《医师执业证书》。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转正定级和执业注册。
二、《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的具体核发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2011年度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任职资格名单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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