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档〔2012〕9号
关于申报2012年度档案工作目标管理
认定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机关各部门,各团体会员单位:
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是一项经常性的档案业务工作,对推动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为继续做好今年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确保认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浙档办〔2012〕5号文件规定,现决定对2012年度全县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计划进行申报登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计划2012年度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县级认定(含县一级、县二级)、市级认定(含市一级、市二级)、省级认定(含省一级、省二级、省三级和优秀、良好、合格等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为以下四种对象:
1、各镇(街道)综合档案室档案目标管理已达省二级(省三级)并符合认定条件的可申报省一级(省二级);
2、县机关部门档案室未取得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等级,需达标认定的;
3、县机关部门档案室省级达标满五年或市级、县级达标满三年,需复查认定的;
4、其它需达标认定的企事业单位。
二、填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认定计划表,于4月3日前报绍兴县档案局(去年上报计划未通过认定或复查的单位需要重新申报)。逾期未上报的单位将不列入今年认定范围。
三、相关要求
请各镇(街道)、开发区转发本通知,做好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认定计划的申报登记,汇总后一并上报。
请县机关有关部门转发本通知,做好本系统内下属单位认定计划的申报登记,汇总后一并上报。
联系人:王 伟 联系电话:84130791
传真:84130751
附件:2012年度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计划表
绍兴县档案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档案工作 目标管理 计划 通知
抄送:省档案局、市档案局
绍兴县档案局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印发
附件:
2012年度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计划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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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项 目 |
申报等级 |
原有等级 |
计划认定时间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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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请在“项目”栏处注明认定内容,即达标认定的填写“达标”,复查认定的填写“复查”,升级认定的填写“升级”。
2、“申报等级”和“原有等级”栏分别填写等级名称,从低到高分别为:县二级、县一级、市二级、市一级、省三级(省级合格)、省二级(省级良好)、省一级(省级优秀)。
3、此表请于4月3日前报县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