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实施绍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重点镇(乡)人民防空工作评分标准>的通知》(绍市人防办[2010]7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绍兴县镇(街道)人民防空工作的实施意见》(绍县政办发[2011]53号)文件精神,加强我镇人民防空规范化建设,现制定《漓渚镇人民防空工作标准》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防空工作 标准 通知
漓渚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23日印发
漓渚镇人民防空工作标准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现制定漓渚镇人民防空工作标准如下:
一、机构设置
(一)成立漓渚镇人防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兼任领导小组组长,镇人武部长、分管城建的副镇长兼任副组长;
(二)成立漓渚镇人民防空办公室并挂牌。镇人武部长兼任主任;
(三)镇城建局、镇人武部确定3名工作人员兼镇人防办工作人员。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镇人民防空工作机构,将人民防空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
(二)建立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处置机制,筹建镇应急指挥机构和指挥场所、通信网络;
(三)协调相关单位制定当地人员应急疏散方案和城市应急疏散人员对口接收方案;
(四)协助制定辖区内省(市)重点目标防护方案、预案;
(五)集镇设置警报器,并完成灾警信号设置(改造),确保警报试鸣成功;
(六)协助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当地有关单位、个人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开展兼顾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七)成立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在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行动中发挥作用;
(八)指导学校开展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做到防空、防灾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九)落实人民防空工作经费的稳定来源;
(十)完成上级人民防空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健全制度
(一)会议制度
1、镇人民防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人民防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本镇人民防空工作的重大问题,确保人民防空工作的有效落实;
2、镇人民防空办公室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工作会议,分析掌握本镇人民防空工作情况,研究工作任务、计划和措施。
(二)统计制度
1、镇人民防空办公室建立统计台帐,及时了解掌握当地人民防空工作情况;
2、镇人民防空办公室根据有关统计规定,于年中和年底分别向上一级人民防空办公室报告半年和全年统计数据。
(三)报告制度
1、镇人民防空办公室每半年向上一级人民防空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
2、对涉及本镇人民防空工作的重大事项时向上一级人民防空办公室书面报告;
3、镇人民防空办公室对年度工作应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人民防空办公室。
(四)考核制度
1、镇人民防空办公室对具体工作人员承担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应当进行考核评查,考评结果纳入个人年度考评成绩;
2、镇人民防空办公室结合各类工作总结,对人民防空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
3、年终接受上级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对镇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年度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
(五)保密制度
1、镇人民防空办公室建立收发文登记制度,加强公文管理,防止文件丢失;
2、对有密级和标有“内部”注记的文件、资料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按照保密规定管理;
3、妥善管理涉及人防工程、预案等数据、文件、资料,有密级的按保密规定管理;
4、严格执行计算机信息保密规定,严禁用非保密计算机、储存介质、网络处理涉密数据、文件、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