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
为扎实做好今年冬季征兵准备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征兵任务,根据绍县征[2011] 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兵役登记工作的领导,圆满完成2011年兵役登记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漓渚镇兵役登记站。
站 长:陈 光
副站长:孙凯敏
成 员:俞关兴 陈洪江 喻光苗 郭建华 宋彦扬
何 平 陶政炜 鲁伟民 沈伟伟 吴永江
下设办公室
主 任:孙凯敏
副主任:斯海洋
成 员:包建忠 林 强 全国锋 宋国江 柴水炎
何巨辉
二、兵役登记对象和时间
(一)兵役登记对象:初登对象为2011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199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生);核登对象为2011年年满19至23周岁的男性公民,(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为21周岁以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高职和专科为22周岁以内,本科为23周岁以内);注销对象为2011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23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
(二)兵役登记时间:全镇兵役登记从7月1日开始至7月底结束。
三、兵役登记对象条件
凡户籍在绍兴县的男性公民,符合兵役登记年龄,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生、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参加兵役登记,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家长代为登记。
四、兵役登记办法
凡符合兵役登记对象条件的男性公民,均应参加兵役登记,镇政府设立兵役登记站(地点在镇综治工作中心),具体负责全镇适龄公民的登记工作。经兵役登记,对应服兵役的对象统一颁发《公民兵役证》,对免服兵役、不得服兵役人员由各村(居)上报镇征兵办,由镇征兵办核实后报县征兵办批准,并在《公民兵役证》上加以注明。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户口簿和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由各村(居)民兵连长按规定时间通知适龄青年到镇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
五、关于应届毕业生征集准备工作
为确保优先征集2011年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各村(居)在配合好镇征兵办做好兵役登记的同时重点做好应届毕业生调查摸底工作,特别要调查清楚今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被各类大专院校录取及未被录取的情况的和各类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相关情况。
今年应届毕业生的征集,按照总参谋部关于《征集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暂行规定》和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 <征集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执行,镇征兵办已将名单下发至各村,各村要在此基础上,全面了解和摸清2011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参军意向等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兵役登记是征兵工作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开展是否扎实有效,直接影响兵员数质量。各村成立相应成立兵役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村(居)主要领导负总责,民兵连长具体负责兵役登记和应届毕业生的调查摸底工作,其他村两委成员配合完成。
(二)搞好宣传教育。要根据征集对象主体的调整和征接方式的改革,大力宣传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情况,大力宣传历届应征青年入伍在部队的表现、成长进步等情况,大力宣传应届毕业生参加的有关政策规定。各村(居)在组织下发《兵役登记通知书》时,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征兵优待政策,介绍部队生活、工资、待遇和纪律、训练方面的情况,尽可能地让应征青年和家长了解征兵政策规定,激发应征青年入伍的积极性。对违反《兵役法》规定,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不履行兵役义务,经教育不改的,要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三)做好摸底登记工作。各村(居)要周密细致地做好调查摸底登记工作,对本村的适龄青年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现实表现、活动去向及家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确保适龄青年兵役登记率达到100%。各村(居)按镇征兵办提供的名单认真核对,及时将通知书发放到应征青年本人或家长手中,并按时间节点督促适龄青年到镇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对由亲属代登的适龄青年必须将其情况了解全面,防止登记不清、不全。
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