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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绍兴县“洁净乡村”建设标准》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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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

为统一“洁净乡村”创建标准,规范农村环境整治,美化、序化、洁化、净化、绿化农村环境,加快“洁净乡村”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现将《绍兴县“洁净乡村”建设标准》(绍县新社领[2012]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标准认真贯彻落实。

 

 

漓渚镇人民政府

2012年4月23日

 

 

主题词“洁净乡村”  建设标准  通知                 

漓渚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24日印发

绍县新社领[2012]5号

 

关于印发《绍兴县“洁净乡村”建设标准》的

通           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机关有关部门:

    规范农村环境整治,美化、序化、洁化、净化、绿化农村环境,加快“洁净乡村”建设步伐,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县农办制定了《绍兴县“洁净乡村”建设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实际工作遵照执行。

 

 

 

 

                   绍兴县农村新社区建设领导小组

                          2012年4月16日

 

 

主题词:洁净乡村  建设标准  通知

送:县级领导

绍兴县农村新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校对:王  琰      2012年4月16日印发

绍兴县“洁净乡村”建设标准

 

规范农村环境整治,美化、序化、洁化、净化、绿化农村环境,加快“洁净乡村”建设步伐,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根据《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精神,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示范创建状况,现提出我县“洁净乡村”建设标准。

    1、环境保洁

按照《关于广泛开展“洁净乡村”竞赛活动的意见》精神,从镇、村两个层面着手,切实加强区域内大小道路、河沟水系、村庄绿化、房前屋后、公共厕所等日常保洁工作。

1.1  人员配置及设施配备

1.1.1  集镇建成区(含工业园区)环卫人员配置垃圾箱(房)配置及垃圾中转站建设

集镇建成区(含工业园区)按常住人口(含外来人口)的0.3%配备保洁人员。合理设置集镇建成区内的垃圾收集、分拣或转运等设施,按生活垃圾产生量合理配建地埋式垃圾中转站,并配有相应的垃圾转运车辆与吸粪车辆。

   1.1.2  农村保洁人员配备及环卫设施配备

农村保洁人员按常住人口(含外来人口)的0.2%配备保洁人员,最少不得低于全村5人的标准,并签订保洁协议,做到人员、制度、职责、经费四落实。合理设置农村垃圾收集、分拣或转运等设施。按每10—15户配置一个完整规范的垃圾箱(筒);每个自然村配建1个垃圾集中房,配设1个建筑垃圾固定堆放点;每村配置2-3辆垃圾清运工具。

1.1.3  农村垃圾转运方式

进一步健全“村户集、镇街收、县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形成生活垃圾户入箱(筒)、村集房、镇街收并压缩、县转运并处理的城乡一体的工作运行机制。农村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1.2  路面

1.2.1  集镇建成区

1.2.1.1  路面整洁

路面见本色,路面及两侧干净,绿化隔离带及树圈干净,花坛侧石干净,排水口沟槽干净,候车亭、广告牌、隔离栅、垃圾箱等市政、环卫设施干净;沿途无白色污染、无暴露垃圾、无成堆垃圾(含垃圾箱周围堆积)、无卫生死角、无杂物堆积、无积泥积水、无土石杂草

1.2.1.2  无占道经营

加强集镇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夜市及停车场等管理,做到统筹安排,定点经营,确保无占道经营行为发生,保持集镇建成区内道路交通顺畅。

1.2.1.3  无占道搭建遮阳棚

加强遮阳棚管理,严禁在集镇建成区主要道路、重要节点、临街建筑设置遮阳棚。对允许设置遮阳棚的街道,要按整齐、清洁、美观、风格一致的原则进行统一设置。原则上设置高度不低于3米,伸出宽度不超过1.5米,不得妨碍行道树绿化和行人通行。

1.2.1.4  户外广告设置规范

规范户外广告牌匾,按照“统一规划、布局合理、安全美观”的要求,明确广告牌匾的制作规格、外观、语言规范等,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档次设置,真正体现地域文化特色,按照统一标准重新制作,达到用字规范、美观大方、得体庄重的要求,使广告牌匾真正成为美化环境、繁荣经济的一道靓丽风景

1.2.2  工业园区

1.2.2.1  路面整洁

路面见本色,路面及两侧干净,绿化隔离带及树圈干净,花坛侧石干净,排水口沟槽干净,候车亭、广告牌、隔离栅、垃圾箱等市政、环卫设施干净;沿途无白色污染、无暴露垃圾、无成堆垃圾(含建筑垃圾和垃圾箱周围垃圾堆积)、无卫生死角、无杂物堆积、无积泥积水、无土石杂草

1.2.2.2  对外经营场地无占道经营

加强园区内早餐摊点等管理,无占道经营行为,车辆停放有序,道路交通顺畅。

1.2.3   农村

1.2.3.1  路面保洁

路面见本色,沿途两侧及绿花带洁净,无暴露垃圾堆积现象。沿途无畜禽粪便,无白色污染,无杂物堆积,无积泥杂物;路面两侧无暴露垃圾、无成堆垃圾、无卫生死角。

1.2.3.2  路边无乱堆放

村主干道通畅,两旁无乱堆乱放现象。非主干道沿线如有堆放,应整齐有序。

1.2.3.3  公共场地无杂物堆放

加强公共场所管理,禁止圈占农民公园、绿化带、河道等公共场地进行杂物堆放。

1.2.3.4  房前屋后杂物堆放有序

房前屋后杂物堆放有序,无乱堆放现象。

1.2.4  县级以上风景名胜区

1.2.4.1  景区周边环境

景区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无陈年垃圾、无卫生死角。加强景区内垃圾箱的管理,确何设置规范统一、富有特色,外观干净整洁。

1.2.4.2  景区经营户无占道经营

经营文明、规范,无占道经营行为。

1.2.4.3  经营户遮阳棚搭建

规范景区内遮阳棚设置,做到整齐、清洁、美观、风格一致

1.2.5   国省道、铁路及主要河道沿线

沿线沿途无暴露垃圾、无成堆垃圾,无杂物堆积,无积泥积水,无土石杂草。沿途换季瓜棚等搭建物得到及时清理。

1.3  墙面

1.3.1  集镇建成区、工业园区

房屋外墙立面色调基本一致,无赤膊墙和破损墙面,无乱涂乱写乱贴现象。

1.3.2  农村

村庄主干道沿线无赤膊墙和破损墙面,沿途建筑立面、电线杆、公厕内外乱涂乱写乱贴现象得到全面整治。其中村庄中心区域和主干道沿线房屋外墙立面基本一致,村内违章建筑与破旧房整治改造全面完成。属风景名胜区和精品区建设范围的,要求村庄立面基本统一,富有特色,且村与村之间有精致小品加衔接过渡,同时结合立面改造尽可能地将当地传统先进文化上墙。

1.4  河面

1.4.1  河面无漂浮物

加强保洁打捞,确保河面溪沟干净整洁,水面无1以上的成块、成片漂浮物。桥角、桥墩边、水闸、鱼泊拦漂设施周围干净,无垃圾漂浮物和堆积物积聚。

1.4.2  河边无垃圾和搭建瓜棚

河岸、溪坎干净,沿线无垃圾堆积,无垃圾入河入溪现象。居住区内的河流溪沟显山露水,水面上无搭棚种植蔬菜植物和搭建堆放杂物现象。

1.5  沟渠

沟渠(溪沟和阴沟)通畅干净,沟内、沟旁无垃圾倾倒和堆积现象,无臭水积聚。

1.6  绿化带

1.6.1  保洁要求

绿地整洁干净,绿花带内外无垃圾堆积,无白色污染,无卫生死角。绿化带周边无围幔围绕,绿化苗木上无吊带、无绳索及凉晒衣服现象

1.6.2  无杂物堆放

村庄绿化带无圈占移用现象,花坛、绿化带内花草齐整,无任何杂物堆放,无圈占放养禽行为。

1.6.3  绿地内水体

绿地内水体整洁卫生、无漂浮杂物、无杂生水生植物。

1.7  畜禽养殖

1.7.1  规范畜禽养殖方式

禁止在集镇建成区内居民小区、工业园区、县级以上风景名胜区饲养家禽家畜。积极引导农户圈养家禽家畜,以保持环境卫生。

1.7.2  路面无畜禽粪便

清扫保洁及时,路面无畜禽粪便。

1.8  公厕保洁

公厕保洁实行专人管理,经常保持地面、坑位、门窗、四壁的整洁卫生。沟槽、管眼应畅通,无粪便尿液堆积滞留满溢现象,公厕内无蝇蛆、尿碱、剧臭。出粪口加盖到位。

2、生活污水治理和卫生改厕

2.1  生活污水治理

加快“户改厕、村建池、镇进网”进程,因村制宜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1.1  集镇建成区、工业园区

加快生活污水纳管排放进程。结合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和已建及近期拟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实际情况,统筹敷设城镇周边村庄污水处理管网,逐步将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县(镇)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尽早使区域内生活污水受益农户覆盖面达到80%以上。

2.1.2  农村

因村制宜,合理选择采用厌氧生物处理技术、厌氧过滤处理技术、微动力处理技术和人工湿地处理等技术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程。鼓励经济发达、布局相对集中的村庄,加快建设村域统一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布局分散、经济欠发达的村庄,引导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治理生活污水。尽早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受益农户覆盖面达到80%以上。其中,中心村新扩建的中心集聚点和县级精品区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要实行全员覆盖。

2.2  卫生改厕

按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标准》(GB19379-2003)、《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17217-1998)和《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05),加快农村卫生户厕与卫生公厕普及与改造建设进程。

2.2.1  集镇建成区和工业园区

取缔区域内所有简易厕所、露天粪坑、小型集中,全面普及无害化卫生公厕。加快卫生户厕改造,确保集镇建成区内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

2.2.2  农村

全面取缔露天粪坑,加快小型集中公厕搬迁改造步伐,积极普及推广无害化卫生公厕。原则上每个自然村必需配建一只水冲式公厕,农民居住区周围80米范围内无小型集中厕所存在。加快三格化卫生户厕改造步伐,确保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其中社区中心村保留区域卫生改厕受益农户覆盖面达到90%以上,新扩大建中心集聚点达到100%。精品区公共厕所全部达到无害化、生态化建设标准,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

3、绿化

3.1  绿化种植

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实用实效的原则,合理选择绿化树种(以果树和本地乡土珍稀树种为主),加快推进村内道路、河网水系和村委综合楼等公共服务场所及农户房前屋后等重点区域的村庄绿化工作,力争村庄绿化率达标,努力实现入镇(村)有绿化景观路、围村有绿化景观带、院内有树木花草地的工作目标。

3.1.1  绿化搭配合理

加强重要路段村庄绿化色块调配工作,率先在集镇建成区(含工业园区)及乡镇政府、集镇商贸、文教卫生、公园广场、交通站等公共场所进行村庄绿化色块调配工作,积极营造富有现代时尚感绿化景观带。

3.1.2  绿化覆盖率

加强村庄绿化,努力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力争村庄绿化覆盖率达标要求:山区18%、半山区23%、平原28%。其中精品区村庄绿化率需达到30%以上,并建有一个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大型农民休闲公园。

3.2   绿化养护

3.2.1  病虫害防治

加强病虫害防治,确保村计绿化无枯枝、死树、病虫害。提倡综合防治,以防为主。病虫害危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范围之内。其中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

3.2.2  修剪及时

树木及时修剪,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枯枝、伤损枝;宿根植物及时翻种、断根、间删;对倾斜老树要控制倾斜度,并逐渐扶正;植物无死株。按时令季节及时做好绿化的整形修剪、支撑加固、伤口处理等工作。(注:主要做好乔木的冬季整形修剪、台风季节支撑加固和修枝以及台风、大雪后等树木的整形修剪、伤口处理等工作。)

3.2.3  补种及时

及时做好村庄绿化的复绿、补绿与添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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