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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建生态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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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教育体育局文件

绍县教体普〔2012〕56号


关于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建生态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高中、学区、镇(街)教育总支、初中、小学、成教中心(成校)、中心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全县生态环境工作会议精神,营造浓厚的生态县建设氛围,大力推进生态县建设,结合教体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体系统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建生态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扣县委县政府“走在前列的经济强县、转型升级的示范基地、现代开放的魅力新城、宜居乐业的幸福水乡”工作目标,坚持“从我做起,带动全家,推动社会”的活动思路,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延伸到家庭和社会,广泛发动广大中小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培养学生和家长讲绿色环保、倡生态文明、创美好家园的良好风尚,推动学生文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为我县创建省级生态县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时间:2012年4月至2012年12月

三、参加对象:全县中小学全体师生

四、活动安排

1、举行一次活动启动仪式。4月中旬邀请相关单位领导、环保专家、学生和家长代表参加活动启动仪式,积极营造环保氛围,号召全县师生和家长参与到活动中来。

2、印发一封致学生家长的环保倡议信。印发《致学生家长的环保倡议信》,由学生带回家,将环保、文明、和谐的理念传播到家庭、社区,倡议家长学习生态文明,养成绿色生活习惯,号召家长在“小手拉大手”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做子女的榜样,自觉改变日常生活中不文明和不环保的习惯,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活动中去。

3、开展一次环保主题班队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以“保护环境,珍惜家园”为主题的班(队)会,引导、组织广大青少年认真学习文明公约,自觉增强爱护水乡环境的环保意识,与家长“手拉手”共建绿色家庭。

4开展一次环保知识普及教育。发放“生态环保知识问卷”,作为一次特殊的家庭作业,由学生带回家与家长共同完成答题,按时上交评分,并由老师公布正确答案,同时要求学生将正确答案向家长反馈,从而把生态保护理念和节能减排等知识灌输给学生,传播到家庭。

5组织一次亲子环保体验活动。组织部分学生和家长代表通过开展参观环境监测监控设施等活动,或由学校自行组织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共建生态县”亲子体验活动,让学生和家长一起感受环境污染的危害性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6组织一次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课、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节假日等时段,成立“小手拉大手环保小卫士行动队”,结合设立生态文明监督岗,组织学生走上街头、走进社区、深入楼院,对居民不环保行为进行劝导。

7、开展一系列节能环保行动。组织开展节纸、节电、节水、回收可循环利用废品、拒绝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及“我为节能减排献一计”等活动,倡导绿色消费。各学校要按照“确有必要、注重效用”的原则,推行无纸化办公,充分利用办公自动化网络载体,有效降低办公成本;做好办公垃圾分类存放和处理;提倡双面用纸以及废旧信封、纸张、报刊杂志的回收循环使用;带头减少一次性签字笔、纸杯、筷子的使用,将节约的理念和要求贯彻到日常工作和生活的每个环节。

8、开展一次环境大整治活动。手拉手和家长一起清除住宅周围的垃圾,营造美好家园。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教育学生不食用路边无证摊贩售卖的食物。深入开展文明班级、洁美寝室创建活动,确保学校环境整洁、美观。

9、成立一支环保督查小分队。设立环保行为监督岗,开展环保行为劝诫、监督和评比活动;设立“环保生活意见箱”,督查小分队成员对同学们反映的各类环保问题、不环保行为定期进行收集整理,把“小手拉大手,共建生态县”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

10、开展一次环保生活征文活动。广泛发动学生参加绿色环保征文活动,以县属学校、镇街教育总支为单位,各选送10篇报教体局普教科。征文截止日期:2012年5月30日。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建生态县”系列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开展生态文明县创建重大决策、服务青少年成长,推进生态文明创建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活动开展好。

    2、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要根据“十个一”活动的统一要求和自身实际,制定具体详细的实施计划,创造性开展活动,让每一名学生及其家庭都参与到活动中来。在活动实施过程当中,校方要做好学生在校外开展活动时的组织、安全、秩序等工作。活动计划、进展和成效要及时报送至局教育科。

3、广泛动员,注重宣传。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意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校外教育机构的重要作用,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绍兴县教育体育局

二Ο一二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环保教育  活动  通知

报:市教育局,县委办、人大办、县府办、政协办、县委宣传部、马芳妹、杨伟卿、祝静芝同志

送:县农办、城管办、水电局、林业局、环保局、团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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