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县人民政府:
印染产业是我镇的支柱产业。全镇现有印染企业12家,2011年实现工业产值34.4亿元,分别占全部工业产值的40%和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80.8%。 根据《关于印发绍兴县热电企业供热范围界线划定方案的通知》(绍县政办[2004]162号)文件要求,我镇印染企业属福全镇绍兴其其热电有限公司供热范围, 9家(3家不在有效供热范围内)印染企业供热由绍兴其其热电有限公司负责提供,全年蒸汽用量在100万吨左右。近两年多来,由于多种因素致供应的蒸汽压力长期徘徊于2.5—4公斤之间,无法满足我镇印染企业生产工艺要求,导致企业不合格产品大量发生,企业能耗大幅上升,企业产能受到严重影响。对此情况,两年多来,镇政府及相关印染企业多次通过县相关职能部门与其其热电进行沟通,要求增加供汽压力,满足生产工艺要求,但收率甚微,一直无法有效解决。
近期,兰亭镇浙江咸亨热电有限公司表示其有意向向我镇区域内部分印染企业供热,且保证满足我镇印染企业的生产要求。但根据热电企业供热范围界线划定的规定,我镇印染企业不在浙江咸亨热电有限公司供热范围之内,为此特向县政府请示:同意我镇部分印染企业供热单位由原绍兴其其热电有限公司调整为浙江咸亨热电有限公司。
特此请示!
联系人:何 平 联系电话:13606552187
附:9家印染企业报告
漓渚镇人民政府
2012年2月21日
主题词:调整 印染企业 供热单位 请示
漓渚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