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县十四届人大
一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绍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朱清尧等十位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快建设品牌强的第10号建议收悉,现就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事项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近年来,县委县府十分重视“品牌强县”建设工作,培育、发展、壮大商标品牌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之一,在深入贯彻执行县委县府“品牌强县”的战略中,我县在商标品牌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止2012年4月底,我县拥有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10件、浙江省著名商标122件、绍兴市著名商标240件、绍兴县著名商标122件。绍兴县在全国同级县(市)中拥有驰(著)名商标的数量是比较领先的。
建设“品牌强县”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靠企业的自主知识创新、有关部门的倾力协作和全县社会各界支持努力,我县的“品牌强县”建设工作才会走得更远更好。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工作主题,扎实开展“品牌强县”活动,结合自身职能,加强部门合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品牌引领,助动企业“品牌强企”
积极引导帮助企业开展商标国内外注册,夯实创牌基础。优化服务,支持鼓励企业创建驰(著)名商标,重点培育高端品牌和强势品牌,提高我县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二.培育网络品牌,指导企业“品牌固企”
网络经济是当今经济发展的主流,我局目前正着力推行“实体品牌+网络品牌”的模式指导企业利用商标品牌巩固和发展企业,因地制宜拓展营销方式。
三.进一步发挥绍兴县品牌保护促进中心的作用,帮助企业“品牌促企”
绍兴县品牌保护促进中心是由我县各主要职能部门组成的一个议事机构,宗旨就是服务、引导和发展我县品牌经济,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品牌的支持和帮助,为县委县府制定品牌发展政策提供建议和参考,同时也为企业创牌提供帮助。
联系人:高建华 联系电话:84139391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