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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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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工商系统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工商所(分局、队)、县局各科室(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办字〔2012〕7号)、《2012年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点工作以及任务分工》(工商标字〔2011〕266号)和省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浙工商标〔2012〕31号)(以下称《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2012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县局设立县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县工商系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寿志平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法规科、市场科、商广科、经检大队、消保分局、网监办、食品科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商广科,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法规科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宣传及执法监督;市场科负责农资市场监管;经检大队负责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等,直接或参与查办大要案件;消保分局负责组织对重点商品监测监管,加强12315中心申诉举报信息汇总分析和处理,及时分办、督办;网监办负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食品科负责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突出重点,认真落实各阶段专项整治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省局《工作意见》安排,认真逐项贯彻落实,并突出重点,分阶段实施:
    (一)第一季度:以白酒和葡萄酒等酒类市场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行动,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白酒、葡萄酒和假烟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假冒他人酒类商品注册商标、仿冒知名白酒、葡萄酒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及制销假烟、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食品科,责任单位:商广科、经检大队)
    (二)第二季度:以农资市场、农村食品市场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以农资打假为重点的“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同时根据年初我局工作安排要加强对商标印制单位的监管。切实落实农资经营者进货查验和台账制度,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种子、肥料、农药、农膜、农机及配件等违法行为;在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选择一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场科,责任单位:经检大队、食品科、法规科、办公室)
    (三)第三季度:以查办“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为重点,以服装、小家电、食品、建材为重点品种、以小商品市场、物流集散地为重点部位,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侵犯高新科技和专有技术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为查办重点,依法查处侵权假冒、商业欺诈、侵犯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同时,通过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平台,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涉嫌违法行为人网站(网店)及对应实体的检查;组织开展以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服装为重点的专项治理行动,查处一批网络商品交易违法案件。(牵头单位:经检大队,责任单位:网监办、商广科)
    (四)第四季度:以家用电器、汽车配件、服装、食品、钢材、装饰装修材料等为重点,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以及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标注行为。(牵头单位:消保分局,责任单位:食品科、经检大队)
    各单位在贯彻省局的工作意见时,要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细化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
    三、加强宣传,及时报送信息
    坚持集中宣传与常规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新闻资源,与新闻媒体形成合作机制,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工商部门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成效,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识假防骗知识,宣传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件,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促进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形成。
    各单位要建立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确定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联络员。联络员在每月3号前将本单位前一个月立案查处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有关执法数据(统计表详见附件)及典型案例及图片、视频资料(2012年1、2月份的数据合并上报)同时上报经检大队、商广科。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

 

附件:

1.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数据统计表
    2.工商系统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联络员名单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数据统计表

 

类   别

合计

出动执法人员次数(次)

 

出动执法人员数量(人次)

 

检查经营主体(户)

 

检查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个次)

 

整治重点区域(处)

 

吊销营业执照(户)

 

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个)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件)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查处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总数

案件数(件)

立案

 

结案

 

案值(万元)

立案

 

结案

 

罚没金额(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件)

 

移送司法机关人数(人)

 

一、其中利用互联网销售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

案件数(件)

立案

 

结案

 

案值(万元)

立案

 

结案

 

罚没金额(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件)

 

二、其中查处仿冒 知名商品包装、装潢案件

案件数(件)

立案

 

结案

 

案值(万元)

立案

 

结案

 

罚没金额(万元)

 

三、其中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

案件数(件)

立案

 

结案

 

案值(万元)

立案

 

结案

 

罚没金额(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件)

 

1.查处侵犯驰名商标权益案件

案件数(件)

立案

 

结案

 

案值(万元)

立案

 

结案

 

罚没金额(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件)

 

2.查处侵犯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案件

案件数(件)

立案

 

结案

 

案值(万元)

立案

 

结案

 

罚没金额(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件)

 

3.查处侵犯涉外商标专用权案件

案件数(件)

立案

 

结案

 

案值(万元)

立案

 

结案

 

罚没金额(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件)

 

4.查处违法印制商标标识案件

案件数(件)

立案

 

结案

 

案值(万元)

立案

 

结案

 

罚没金额(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件)

 

 

 

附件2:工商系统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联络员名单

部门:

姓名

所在处室

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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