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度流通领域
非食品类商品质量监测计划
各工商所(分局、队)、县局各科室(直属机构):
为认真履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2012年度流通领域非食品类商品质量监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县域经济转型升级为主线,立足工商干工商,通过监测、查处、信息公示等方法,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体系,为助推我县经济、城乡、社会的转型升级服务。
二、监测重点
重点场所:各类商品交易市场、批发部、专营专卖店,大型商场超市,服务消费场所,物流服务场所,农村,学校周边地区,外来民工集聚区等
重点商品: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消费者普遍反映及相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商品。
三、监测方法
主要采用计划监测和专项监测相结合的方法,严格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组织实施。
四、监测计划
一季度:
内衣内裤、烟花爆竹、美容美发产品、小家电等。
二季度:
轻纺面料、网购商品、建筑材料、农药、化肥、进口服装、一次性卫生用品等。
三季度:
轻纺面料、日化用品、电线电览、泳装、遮阳帽、车用产品、床上用品、饲料、石油制品等。
四季度:
轻纺面料、黄金珠宝、家用电器、服装、油料油漆、电动足浴盆等。
期间,可根据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或危害性较大的问题商品,适时调整商品质量监测。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是强化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进行消费引导和消费提示的工作举措。各工商所(分局)要围绕监测目标,有针对性地做好监测工作。
2、加强后续处理。一是对检测不合格商品的经营单位要立案调查,从重从严处理。二是要对抽检不合格的商品立即下柜,进行重点监管。三是要加强宣传,在大众媒体上及时公告抽检结果,发布消费警示,扩大社会影响面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放大监测效应。要按照“监测一类商品、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四个一”工作要求,多层面应用监测结果数据,放大监测工作的社会效应。在消费者层面,通过发布监测信息普及消费知识,警示安全消费;在经营者层面,通过发布经营风险提示,提醒、敦促经营者提高质量安全意识,落实法定义务,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商品质量。
4、保障监测效果。在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中要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格把好抽样关、初检关、复检关、后续处理关、信息发布关等五个关口,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要求开展工作,特别是对信息的发布要严格把握合法性、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切实保障监测工作效果。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