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
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66号)转发给你们。我县开展本次专项行动从2012年4月20日开始,至2012年5月31日结束。请按照省厅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并于2012年6月1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有关数据情况及总结材料报送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联系人:徐峰 联系电话(传真):84130189
附件:《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66号)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农民工 劳动合同 签订 春暖行动 通知
抄报:周树森副县长
抄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各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保障所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徐峰 2012年4月16日印发
(共印6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