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福党〔2012〕35号
中共福全镇委员会 福全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法治镇”创建推进基层基础
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法治浙江”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浙委[2011]85号)、《关于加强“法治绍兴”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绍市委发[2011]86号)和《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镇(街)”创建推进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县委[2012]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基层基础,全面提高福全依法治理工作水平,推进依法治镇进程,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法治镇”创建推进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省委建设“法治浙江”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制度建设更加规范、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法治镇为目标,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着力点,以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为突破口,进一步扩大民主、健全法制,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努力为建设“平安福全”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工作目标
建设法治镇,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是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基础上进行的一项长期的法治实践活动,其总体目标是:到2016年,全镇有95%以上的公民普遍接受法制教育, 90%以上辖区内的基层单位达到或基本达到依法治理工作标准,9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和基本达到“民主法治村”建设标准,全面提高全镇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水平。
三、工作要求
要按照“五个坚持、五个杜绝、一个通过”的基本要求,严格标准,循序推进,务求实效。
(一)突出“五个坚持”
1、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1)党委领导民主法治建设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支持和保证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行使权力。(2)把建设“法治镇”活动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有完善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有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有专项经费和工作人员。(3)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全镇人民的共同意志。(4)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5)健全党政主要领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辞职制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坚持公正高效,做到依法行政。(1)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重大事项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2)制定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并依法报送审查和备案。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严格非税收管理,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告知制和听证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化。(3)加强文化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等社会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4)保障企事业单位的合法利益和正常的经营秩序,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妥善解决农村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和企业解困等过程中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公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3、坚持司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1)依法及时有效打击犯罪,正确适用法律,依法调节经济和社会关系,伸张正义,维护稳定。(2)规范执法行为、完善监督机制。政法干警的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涉法涉诉上访案件明显减少。全面推行办案办事公开制度,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3)法律服务体系完备,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经费保障到位,各类主体获得平等司法保护,广大公民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各行政村法律顾问全覆盖,人员、经费保障落实到位。
4、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管理。(1)村委会等自治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功能不断完善,“四民主、两公开”得到落实,“民主法治村”创建深入推进。(2)基层企事业单位内部制度健全,严格依法管理,工会、职代会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3)社会中介组织及非营利性组织的服务和管理合法有序,行业行为自律规范,社会服务功能配套。(4)社会流动人口管理组织网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劳动保障、计划生育、工资待遇、就业培训、子女入学等方面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5)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治安防控体系和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更加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到位、落到实处,治安状况良好,社会政治稳定。(6)强化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状况良好。
5、坚持学法用法,做到守法守信。(1)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普法教育网络完善有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得到落实,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法律素质不断提高。(2)落实国家公务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制度,实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考试制度,把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列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坚持公务员和执法人员年度普法考试制度。(3)积极开展“法律六进”、“送法下村”活动,80%以上的村达到“五个一”要求(有一名法制宣传员、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一处法制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馆、一堂季度法制课)。(4)切实加强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整体信用状况良好,市场秩序公平开放、诚信规范。
(二)确保“五个杜绝”
1、不发生因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行为被处以撤销党内或行政职务以上处分。
2、不发生因出台与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文件导致的社会稳定重大事件,且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
3、不发生因行政违法或司法不公导致的社会影响恶劣事件,且被上级机关追究责任。
4、不发生因拒不执行生效的司法判决和裁定,且造成严重影响。
5、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或者公共财产安全的恶性事件。
(三)落实“一个通过”
确保各项相关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能通过上级平安镇考评。
四、工作措施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是推进依法治镇的重要载体。各基层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法治镇”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成立以主职干部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职能部门、各基层单位要形成合力,建立起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镇机关各办(局、中心)、基层单位要对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对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部门及本部门主管的基层相关业务工作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三)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建设“法治镇”和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和重要意义,采取专栏、专题、新闻采访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地进行宣传报道,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法治建设 基层基础 意见
发: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抄送:镇全体班子成员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23日印发
校对:应洁敏 共印1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