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福党〔2012〕30号
中共福全镇委员会
关于转发2012年绍兴县农村村(居)党组织
“评星晋级”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居)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2012年绍兴县农村村(居)党组织“评星晋级”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考核细则,结合实际做好创建工作,年底将组织进行申报、考评。
附:1、2012年绍兴县农村村(居)党组织“评星晋级”考核办法
2、2012年绍兴县农村村(居)党组织“评星晋级”考核细则
二〇一二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创先争优 评星晋级 考核办法 通知
抄送:镇全体班子成员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5日印发
校对:杭淑颖 共印70份
2012年绍兴县农村村(居)党组织
“评星晋级”考核办法
今年是我县深入推进以“评星晋级”为抓手的创先争优活动的第三年。为进一步规范“评星晋级”的考核、评定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城乡基层党组织的党建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共绍兴县委关于在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以“评星晋级”为抓手的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县委[2010]16号)精神,在总结前两年“评星晋级”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及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目标
考核对象为全县农村村(居)、城市社区党组织。
目标:全面完成全县80%以上的村(居、社区)党组织达到三星级及以上标准、20%以上达到五星级标准的三年总目标,2012年争取创建150个左右的四、五星级村(居、社区)党组织,其中五星级村(居、社区)党组织80个左右。
二、考核原则和办法
实行百分制考核。分为组织建设、集体经济发展(社区无此项内容)、民主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稳定、重点和中心工作等考核内容。一至五星级的“评星”最低分值分别为60分、70分、80分、85分和90分。
1.明确创建目标。根据三年目标任务,县“评星晋级”工作领导小组将把今年具体创建目标分解到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工委)要认真对照“评星晋级”考核细则,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党建工作水平进行全方位分析,在此基础上落实当年创建目标,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2.实施分类管理。一至三星级继续由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工委)负责考评,并报县“评星晋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四至五星级在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工委)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由县“评星晋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考评,并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后,报县“评星晋级”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3.开展动态考核。星级评定不搞“终身制”,每年考评一次,能上能下,其中对已评定为四、五星级的采取复查复评的形式进行,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的予以降级处理,对符合升级标准的按照程序予以晋级。
4.用好工作结果。星级评定结果继续实行“四挂钩”,即与镇(街道、开发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各类评先评优、有关项目资金安排和村(居、社区)干部报酬相挂钩。其中,在镇(街道、开发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按当年度完成县下达预定目标任务情况,每增减五星级一个加减0.3分,每增减四星级一个加减0.1分;推荐参加国家、省、市级各类先进评比,具体名额原则上从四、五星级村(居、社区)中产生;凡是列入当年度四、五星级村(居、社区)创建计划的,县、镇(街道、开发区)两级必须重点确保对其各类项目建设的资金补助;以三星级村(居、社区)为基准,镇(街道、开发区)对四、五星级村(居、社区)干部的考核奖分别上浮5%和10%,对一、二星级村(居、社区)的干部,则分别下浮10%和5%。县委将对四、五星级村(居、社区)予以精神和物质上的表彰奖励,并遴选一批精品村(居、社区)典型进行重点扶持、推介、宣传。
5.实行“一票否决”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三星级及以上评比资格:①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中评定为较差等级;②出现村级组织班子成员违法违纪案件并查实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③发生赴京集体访或其他重大信访恶性事件;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平安创建出现“一票否决”事项;⑤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⑥在“洁净乡村”竞赛活动中被取消评选资格;⑦有关工作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通报批评;⑧其他严重不符合有关要求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营造氛围。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工委)要切实履行对基层党组织“评星晋级”工作的直接责任,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并运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做好宣传发动,提高村(居、社区)党组织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切实营造广泛参与、上下联动的浓厚氛围。
2.精心谋划,加强指导。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工委)要按照县定的创建目标,向县“评星晋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新一年创建四、五星级村(居、社区)党组织的计划,并列出项目建设计划,落实创建措施。同时,指导村(居、社区)对照考评标准全面开展自查分析,特别是对上年度考核不理想的指标,要落实针对性的措施,督促做好创建工作计划的实施,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
3.严格标准,严肃纪律。县、镇两级考核机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开展工作,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不搞平衡。在考核过程中,相关资料特别是数据指标要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做到准确无误。要通过实地查看、满意度测评、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多方听取群众意见,综合分析评判。对在“评星晋级”过程中出现的伪造考核资料、虚报统计数据等现象,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已评定星级的取消星级,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