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福党〔2012〕26号
中共福全镇委员会 福全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2年行政村岗位目标责任制
考 核 意 见
各村: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更好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今年全镇的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我镇新农村建设。经研究,现对2012年行政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提出以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全镇各行政村。
二、考核内容及办法
考核内容分经济发展、城乡统筹、社会事业、社会和谐、基层建设五个部分,设基本分100分,同时另设附加分,年终经申报,由镇党委政府审批后确定,每村限加40分(详见考核细则)。
三、村干部报酬结算方法
村干部的工奖分三块组成,即基本工资、岗位考核奖、村级收入奖。具体为:
1、基本工资。根据各村上年底人口规模分别确定(外来人口按本地人口的1/3计算)。以人口1000人为基数,每月1500元;2000人以内每增加100人加30元;2000-2500人每增加100人加20元;2500人以上每增加100人加10元。
2、岗位考核奖。以考核得分作为计算依据。得分达100分的得基本工资,达不到100分的,按达不到的比例扣减基本工资。超过部分考核奖分值年终确定。
3、村级收入奖。以当年村级经营性收入为计算依据(以实际入帐为准),即:经营性收入(一次性租费收入按租期时间平均计算)-经营性支出+镇以上政府拨入或补助(按20%计算)+矿山资源拍卖款按开采年数平均(按50%计算)。为兼顾公平原则,以经营性收入绝对值和按村人口人均分别计算:⑴绝对值在20万元以下奖2%,20-100万元奖1%,100万元以上奖0.5%(以超额累进计算);⑵人均在200元以下的奖3000元,200-500元的,每100元奖1000元,500元以上每100元奖750(以超额累进计算)。
4、上述三项相加的总数为党组织书记的报酬,村委主任为书记的9折,其他村干部由村两委会考核确定。主持村日常工作的村党组织副书记按村党组织书记报酬结算。
5、深入推进以“评星晋级”为抓手的创先争优活动,当年度评为四、五星级村的,村干部考核奖分别上浮5%、10%,评为一、二星级的村,村干部考核奖分别下浮10%、5%。
6、年底按考核得分高低,取前4名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村,对村主职干部按得分位次分别各奖励5000元、4000元、3000元和2000元。
7、实行“一票否决”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优胜村评比资格:①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中评定为较差等级;②出现村级组织班子成员违法违纪案件并查实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③发生赴京集体访或其他重大信访恶性事件;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平安创建出现“一票否决”事项;⑤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⑥在“洁净乡村”竞赛活动中被取消评选资格;⑦有关工作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通报批评;⑧其他严重不符合有关要求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
四、考核领导
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由党群副书记牵头,会同镇机关各部门依照考核细则进行结算汇总,经镇党委审核后确定,考核实施意见由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1、各村党组织书记基本工资情况表
2、行政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岗位目标责任制 行政村 考核 意见
抄送:镇全体机关干部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20日印发
校对:杭淑颖 共印50份
附件1
各村党组织书记基本工资情况表
单位:人、元
|
村别 |
2011年底 常住人口 |
2011年底 外来人口 |
外来人口 折实数 |
结算工资 人口 |
年基本工资 |
|
徐 山 |
1700 |
1239 |
413 |
2113 |
21870 |
|
双 山 |
2929 |
4868 |
1623 |
4552 |
25260 |
|
尹家坂 |
1173 |
885 |
295 |
1468 |
19680 |
|
大 生 |
1541 |
2009 |
670 |
2211 |
22110 |
|
锦 坞 |
1130 |
1250 |
417 |
1547 |
19970 |
|
梅 峰 |
2279 |
7434 |
2478 |
4757 |
25510 |
|
兴 联 |
1749 |
2183 |
728 |
2477 |
22740 |
|
新迪埠 |
2383 |
933 |
311 |
2694 |
23030 |
|
容 山 |
3196 |
1009 |
336 |
3532 |
24040 |
|
梅 三 |
1706 |
1238 |
413 |
2119 |
21890 |
|
福全山 |
1158 |
671 |
224 |
1382 |
19380 |
|
龙尾山 |
2134 |
841 |
280 |
2414 |
22590 |
|
信 诚 |
1030 |
781 |
260 |
1290 |
19040 |
|
欣 华 |
1508 |
601 |
200 |
1708 |
20550 |
|
赵 建 |
1356 |
871 |
290 |
1646 |
20330 |
|
峡 山 |
2137 |
1485 |
495 |
2632 |
22960 |
|
富 强 |
1534 |
3425 |
1142 |
2676 |
23010 |
|
胜 利 |
2073 |
2553 |
851 |
2924 |
23310 |
|
福 庆 |
1505 |
703 |
234 |
1739 |
20660 |
|
新对旗山 |
1516 |
2134 |
711 |
2227 |
22140 |
|
协 兴 |
1588 |
1831 |
610 |
2198 |
22080 |
|
五 洋 |
2703 |
5340 |
1780 |
4483 |
25180 |
附件2
2012年行政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一、经济发展(基本分20分)
1、村级可支配收入5分
以上年实绩为基数,完不成基数每减10%扣1分,超基数人均每增加80元和增长10%各加1分(加、扣分以基本分为限)。(由经管站提供)
2、发展民营经济5分
(1)经济指标3分。根据镇下达经济指标任务,按完成情况同比例加扣分。(由工业线提供)
(2)统计报表2分。配合做好工业抽样调查,农民人均收入记载及有关个私企业统计上报及时正确的得基本分,未按要求完成的每项扣1分。(由工业线提供)
3、农业生产10分
(1)粮食生产1分。完成镇下达的粮食播种任务,得基本分,未完成任务不得分。列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标准农田提升工程建设,经县农业部门验收合格的村,分别加2分、1分。(由农业线提供)
(2)绿化工作2分。完成镇下达的平原绿化任务的得基本分,未完成的不得分。(由农业线提供)
(3)水利建设2分。完成水利项目、防汛防台、清水工程任务的得基本分。水利项目当年立项未完成的,根据项目进度扣0.5-1分;协助镇政府做好河面清草保洁监督考核,若对清草保洁工作全年月度考评均合格,但因河面卫生差被县、镇或媒体批评、曝光,每次扣1分(最多扣2分);积极支持县镇重点清水工程建设项目的,加1-2分。(由农业线提供)
(4)农技推广及示范基地建设1分。每村配有专职农技推广员,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力度大,有1-2个示范方及示范户的得基本分,职责不明确、示范不明显的扣1分。项目被列入县级以上示范基地的村加2分。(由农业线提供)
(5)森林防火2分。当年未发生森林火灾的得基本分,每发生一起扣0.5分;《森林防火责任状》考核为第一、第二档的村,当年未发生火灾的分别加2分、1分。(由农业线提供)
(6)动植物防疫1分。完成动植物防疫任务的得基本分,未完成的不得分,每发生一起疫情,扣0.5分。畜禽饲养量在全镇前五位的村,配合镇兽医站防疫工作出色,且当年未发生疫情的加0.5分。(由农业线提供)
(7)土地流转1分。规范土地流转,完善流转协议得基本分,违法调整土地及流转协议不完善、不规范的不得分;完成土地权证登记试点的村,加1分;当年新增林地流转200亩以上,得到县林业部门认定并奖励的村加1分。(由农业线提供)
二、城乡统筹(基本分22分)
4、环境卫生12分
(1)卫生保洁10分。在日常检查考核中,根据镇环境卫生考核督查组每月检查得分情况,合格的得基本分,不合格的每次扣2分,优秀的每次加1分。在上级暗访检查中被点名批评或曝光的每次扣2分。(扣分不受基本分限制)(由新农村线提供)
(2)环境保护2分。村出租房、企业发生环境污染被镇环保部门查处的扣1分,被县环保部门查处的扣2分。(由工业线提供)
5、违法用地违章建筑10分
当年发生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积极予以制止并拆除的得基本分;当年发生违法用地未及时制止被上级部门查处的,占用基本农田的每起扣3分,其他用地每起扣2分,面积超过5亩以上的加倍扣分;当年发生违章建筑未及时制止被上级部门查处的,每起扣2分,面积超过2000平方以上的加倍扣分;全年未发生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的加10分。(扣分不受基本分限制)(由城建线提供)
三、社会事业(基本分21分)
6、民政社保4分
(1)骨灰存放率1分。骨灰存放率达到100%,得基本分1分,达不到扣2分;推行生态葬法,每安装一例加0.5分(该项限加3分);对私自乱建寿坟,偷葬骨灰的,未按要求恢复原貌的,每例扣3分。(由民政线提供)
(2)残疾人工作1分。全面做好残疾人各项工作的村得基本分1分。发生残疾人无理重复访现象扣1分;(由民政线提供)
(3)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工作1分。做好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因病致贫、就学困难对象规范动态管理的村得基本分1分。(由民政线提供)
(4)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1分。未完成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的扣1分。(由社保线提供)
7、文化教育6分
(1)党报党刊征订1分。按要求完成任务得基本分,未完成任务不得分;发挥好阅报栏的宣传作用,不规范管理的扣1分。(由宣传线提供)
(2)文化工作4分。村文化活动中心有固定场所,有专职管理人员得基本分1分;做好“农家书屋”管理升级工作得基本分1分;建立社会学校,实施“春泥计划”,开展活动的得基本分1分;按要求完成欢乐乡村全民才艺大赛工作任务的得基本分1分。未完成任务,扣基本分。(由宣传线提供)
(3)农村劳动力培训1分。按要求完成的得基本分,未完成的扣1分。(由社事线提供)
8、计划生育5分
(1)计划生育符合率达到100%得1.5分,每降5%扣1分(限扣2分)。(由计生线提供)
(2)孕前优生检测和婚前检查率均达到90%得1分,每升(降)1%加(扣)1分(限加、扣2分)。(由计生线提供)
(3)一年两次的三查服务率均达到100%得1分,每降1%扣1分(限扣2分)。(由计生线提供)
(4)长效节育率达到50%得0.5分,每降5%扣0.5分,每升5%加1分(限加、扣2分)。(由计生线提供)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率达90%以上得1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由计生线提供)
9、公共卫生2分
(1)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1分,达到县考核要求得基本分,达不到要求扣1分。(由社事线提供)
(2)第四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0.5分,体检率达到的得基本分0.5分,达不到要求扣1分。(由社事线提供)
(3)应急献血工作0.5分,按要求完成任务得基本分,完不成任务不得分。(由社事线提供)
10、人武工作3分
(1)征兵送检率2分。征兵送检率达到100%得基本分,每出一个兵加2分;有合格兵员,按要求该出兵的而未出兵,每例扣2分。(由人武线提供)
(2)民兵预备役建设1分。加强民兵预备役建设,按要求完成编组和训练任务的,得基本1分;开展民兵连部规范化建设,村民兵连部规范化建设达到县人武部要求的加2分。(由人武线提供)
11、档案工作1分
做好“一户一档”等新农村建设档案的得基本分,未做好的扣1分。(由党政办提供)
四、社会和谐(基本分22分)
12、信访工作10分
(1)矛盾摸排2分。每月及重点时段对本村辖区内不稳定因素进行摸排并及时上报得基本分,不及时上报信息(包括急事急报)每次扣0.2分。(由综治线提供)
(2)市长热线2分。积极配合做好市长热线和县委县府公开受理电话的调处回复得基本分。调处回复未配合的,每次扣0.5分。(由综治线提供)
(3)信访维稳6分。主动化解辖区内各类矛盾、维护稳定,不出现上访现象得基本分。凡出现到镇5人及以上集体访和到市、县个访的,每次扣0.5分;发生到镇20人以上集体访,每次扣1分;赴县及县以上集体上访、赴省和省级以上上访(含个访),每次扣2分;重要时期赴省和省级以上上访的,每次扣3分;村干部及时到场劝回的减半扣分。上述信访事件发生后,被县及县以上通报并导致扣分的,每次再加扣1分(加、扣分不受基本分限制)。(由综治线提供)
13、综治工作8分
(1)平安创建1分。有效开展“六五”普法等宣教活动,无民转刑案件发生得基本分;因调处不当,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事件,每起扣1分;未利用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进行日常综治信息报送的扣1分;被列入平安创建各类考核、抽查的,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落实创建任务或平安台帐记录不规范的每次扣0.5分。(由综治线提供)
(2)社会治安1分。有效控制刑事发案数得基本分,发生一次命案扣0.5分;发案数增幅较大扣0.5分。(由综治线提供)
(3)社区矫正1分。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的管理、监控、帮教的得基本分,发生脱漏管和重新犯罪不得分。(由综治线提供)
(4)外口管理1分。队伍健全,管理规范,登记率达到90%,办证率85%的得基本分;每降1%扣0.1分,县、镇抽查中,不合格的每次扣0.2分、0.1分。(由综治线提供)
(5)禁毒工作1分。加强禁毒宣传,有效控制吸毒人员得基本分,新增本地籍吸毒人员或复吸人员不得分。(由综治线提供)
(6)反邪教工作1分。发生邪教组织串联、聚会、练功等非法活动或新增本地籍入邪人员不得分。(由综治线提供)
(7)大调解工作2分。大调解工作做到有组织、有场地、有制度、有档案,主动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年调处率达到95%及以上得基本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由综治线提供)
14、安全生产3分
村内企业按要求落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且当年无安全生产事故的得基本分,不按要求签订的扣2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扣2分,有人员死亡的,每死亡1人再扣3分。(由工业线提供)
15、食品药品安全1分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合格得基本分,不合格扣1分。(由社事线提供)
五、基层建设(基本分15分)
16、党的建设5分
(1)班子建设2分。村“两委”、经济合作社、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团结,战斗力强,分工明确,工、青、妇、关心下一代等村级配套组织健全,开展工作正常,注重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得基本分。村级组织不团结、内部闹矛盾影响较大的扣1分;分工不明确、影响工作开展的扣1分,配套组织不健全扣0.5分;不按时参加镇级及以上会议的,村主职干部无故缺席每次扣1分,其他干部扣0.5分。(由组织线提供)
(2)制度建设1分。党员活动室、党建园地等党建设施齐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至少每月召开1次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全年举办1次集中党课;认真记录“三簿一册”。未按要求做的该项不得分。(由组织线提供)
(3)党员队伍建设2分。做好党员的日常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员作用,加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积极开展党员有益活动的得基本分。党员发展无规划、程序不到位、转正不及时、党费收缴不及时的各扣0.5分。现代远程教育不按计划组织收看、无记录扣1分。(由组织线提供)
17、廉政建设4分
(1)廉洁自律1分。村级组织成员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得基本分。出现违纪违法案件被查处的,村干部发生一起扣1分,党员中发生一起扣0.5分。(由纪检线提供)
(2)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1分。党务村务财务按要求公开,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得基本分。违反议事决策程序被举报查实一起扣1分,村务公开栏更新不及时每查实一起扣0.1分。(由纪检线提供)
(3)工程招投标1分。工程标的5万元以上的项目和2万元以上的采购类项目按招投标规定执行的得基本分,未按规定执行的每起扣0.5分。(由纪检线提供)
(4)村务监督工作1分。村务监督委员会运作正常,村务监督台账记录规范,运行“村务监督积分管理系统”,按要求做好的得基本分,未完成的不得分(加、扣分受基本分限制)。(由纪检线提供)
18、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2分
(1)统战工作1分。按要求完成统战经常性工作任务的得基本分,未按要求完成的不得分。(由统战线提供)
(2)民族宗教工作1分。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开展特色活动的得基本分;发现新建非法庙宇的,扣2分。(由统战线提供)
19、财务(三资)管理4分(经管站提供)
(1)合同管理1分。工程建设、资产、资源出租,必须签订规范合同,并报镇会计代理站备案的得基本分。未签订合同,未报镇会计代理站备案的,每项分别扣0.5分;规范建立合同结算台帐,年终及时上报,未建立或不规范,不及时上报的分别扣0.5分。(由经管站提供)
(2)款项收交1分。当年各项发包和租赁收入按合同规定期限收交,收交率达95%以上的得基本分,达100%加2分,达不到95%,每减10%扣0.5分;二年以上应收款当年全部收回的加3分,新增二年以上应收款每10万元扣0.5分。(由经管站提供)
(3)规范支出0.5分。工程项目支出必须用规范发票进帐,未用规范发票每项扣0.5分;严控村出纳库存现金限额,每月月底控制在5000元以内,超限额的每次扣0.2分;一年以上挂宕帐年终超10000元的扣0.5分;出纳每月报帐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严格经营费列支,以各村规定限额为基数,每超10%扣0.3分,每节约10%加0.5分;村银行帐户1个以上,未经上级部门批准的扣1分,资产不融合收支各本帐的扣1分。(由经管站提供)
(4)民主理财0.5分。规范编制收支预决算,不规范或不编制扣0.5分;规范记录民主理财登记簿,不记录或不规范的扣0.5分;日常审计意见未及时整改的扣0.5分。(由经管站提供)
(5)财务公开1分。财务公开数据正确、及时、全面,不正确、不及时、不全面的每次扣0.5分,被县级有关部门查处的每次加扣2分;触摸屏每日开机内容及时更新,不开机不更新的每次扣0.5分;村级“三资”网络系统运用正常,出现故障未及时报修的每次扣0.2分,能及时登记网上出纳帐的加1分。(由经管站提供)
六、附加分
1、新办一家民营企业(以工商执照为准),当年开业并产生纳税销售的加1分;当年纳税销售达10万元的加1.5分,达50万元的加2分,达100万元及以上的加3分,对引进县外资金的加倍加分(以工商注册为准)。新办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含文化产业企业)且有经营业绩的每家加2分。(由工业线提供)
2、建设农民公寓、家庭工业集聚点、村级农贸市场符合县镇有关规定,并在当年动工的每项加3分;单体规模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每项再加1分;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未动工的每项扣4分。(由新农村线提供)
3、实施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通过上级部门验收的加2分。(由新农村线提供)
4、创建省级待整治村、省级中心村整治,并通过验收的每项加3分,未按时启动的每项扣3分。(由新农村线提供)
5、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土地征迁、面花补偿等工作的每项加2分,及时完成任务的村加倍加分(加倍加分村名额按单项工程涉及村数量的30%计)。(由城建线提供)
6、文明村、卫生村、新农村小康体育村、生育文化特色村居(园区)、示范家宴服务中心创建通过省、市、县验收的,分别加3分、2分、1分;被命名为县级“春泥计划”示范村的加2分;按要求开展农民“种文化”活动,培育发展“一村一队”特色文艺团队,每村加2分;当年创建“县报村”的加2分;配合镇政府做好省级体育强镇复评工作,考核合格的加2分,反之扣2分;(由社事线提供)(由社事线提供)
7、全年无发生信访的村,加5分。自办调解案件并通过奖励审核的,每件加0.2分,全年无矛盾纠纷上交的加2分。(由综治线提供)
8、外口综合考核前三位分别加2分、1分、0.5分。(由综治线提供)
9、积极开展纪检线示范村创建,经验收合格县级的加1分,市级以上加2分。(由纪检线提供)
10、按时完成漓福公路通道绿化的租地、堆土工作的村加2分;当年成功创建省、市、县级森林村庄的村分别加3分、2分和1分。(由农业线提供)
11、创建“三资”规范化管理示范村成功的加3分。(由经管站提供)
12、市级消防安全示范村创建验收合格的加2分,消防安全达标的加1分(由综治线提供)
13、在县农办组织的“洁净乡村”竞赛活动考核中被评为示范村、优胜村的每次加2分、1分。(由新农村线提供)
14、对镇下达的土地征用任务完成好、无重大社会影响、项目正常建设的,10亩以下加3分,10亩以上的每增加5亩加1分(限加10分)。对于顺利推进房屋拆迁,无重大社会影响、项目正常建设的,每完成1万平方米的加2分,当年度完成整体拆迁的加10分。(由拆迁办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