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福党〔2012〕25号
中共福全镇委员会 福全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2年机关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
考 核 意 见
各办(局、中心):
为切实增强机关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进一步调动和发挥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完成镇党委、政府年初提出的各项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现对2012年机关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镇机关全体行政、事业、自聘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本职工作、中心工作(作风建设)和民主评议三个部分,设总分100分,另设附加分。其中本职工作各办(线)统一考核,中心工作(作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考核至干部个体,具体考核内容及办法如下:
(一)本职工作(基本分60分)
1、根据县下达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基本分部分分解到各办(线),其中工业线基本分考核小项年终在县岗位责任制考核中按5个省级中心镇(钱清、杨汛桥、福全、兰亭、平水)分块排名情况确定升降,以第四位为基数(得零分),位次每升降一位增减2分;其他考核内容按实际考核得分结算。除工业线外,其他线按实际考核得分结算。(由组织线提供)
2、未涉及县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的,班子成员按考核的班子成员平均得分计分;其他干部按其他考核人员平均得分计分。(由组织线提供)
(二)中心工作(作风建设)(基本分20分)
1、遵守机关上下班、值班等作息时间,无正常理由迟到、早退、脱岗、离岗的,每查到一次扣1分。准时出席机关会议、学习、活动等,无故缺席的扣当事人1分。(由党政办提供)
2、自觉执行请假制度,按规定填写《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报请镇长批准;副镇级以上领导干部请假须报请书记批准。执行不力的,每次扣当事人2分,同时视作旷工处理。当年累计事假7天以上、病假15天以上按规定扣发奖金。(由党政办提供)
3、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工作完成情况,次月工作安排,不及时上报的扣分管领导1分;按时完成各办(中心)每月工作任务,因主观原因未完成任务的每项扣分管领导和线上工作人员各1分。(由党政办提供)
4、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因工作作风问题遭群众投诉,查实一次扣2分;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等,查实一次扣2分;被县、市、省级暗访查实反面曝光的每次扣3分、4分、5分。(由纪检线、党政办提供)
5、因本职工作失误、失职造成到县、市、省、京上访的,分别扣当事人1分、2分、3分、5分。(由纪检线、综治中心提供)
6、对工业规上企业和行政村进行主要经济指标(销售收入、投资、自营出口)考核,完成镇下达的任务建议数的,联系领导、企业联络员、驻村指导员分别每项加2分,未完成的相应扣分。
7、加强信息报道工作,具体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福党[2012]10号)考核。(由宣传线提供)
(三)民主评议(基本分20分)
年终按百分制进行民主测评,得分在前10位的加2分,前11-20位的加1分,末3位的扣2分,末4-10位的扣1分。
(四)附加分
1、本职工作当年被评为县委县府、市级及省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分别加2分、4分、6分,不重复加分。(由本人提供)
2、线上工作当年被县委县府、市级及省级以上评为先进集体的,线上人员每人加2分,市级加4分,省级加6分,分管领导加倍加分。(由各线提供)
3、创新工作实行加分制,凡在县、市、省三级作为大会典型介绍推广的,线上人员分别加2分、4分、6分。(由各线提供)
4、镇党委、政府突击性工作或重大任务,根据需要可设置考核项目,同时增设岗位考核分。(由相关办或中心提供)
三、考核办法
1、本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作为机关干部计算奖金的依据。
2、行政、事业人员考核奖金在县对镇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奖金总额中切出20%,作为本责任制考核奖金总额;自聘人员根据考核结果取前三位给予一定奖励,奖励额度年终确定。
3、党政班子成员根据考核得分与联系村得分的平均分计算;书记、镇长按党政班子成员的平均分计算。
四、组织领导
本考核意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镇党委副书记为考核组组长,组织委员为副组长,各办(局、中心)中层正职为成员。考核结算的结果,经考核领导小组考核,报镇党委审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岗位目标责任制 机关干部 考核 意见
抄送:镇全体机关干部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20日印发
校对:杭淑颖 共印9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