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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绍兴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绍市安委办〔2012〕2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绍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