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据气象部门报告,我县自6月29日出梅以来,已进入高温少雨和台风多发期,并将伴有局部强对流和雷雨大风天气。特殊天气将给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较大压力,为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和有序,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县安委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高温季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县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认识到夏季高温天气历来是各类事故的多发期这一特点,充分认识做好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针对辖区内和行业夏季高温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从7月至8月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镇(街道)、开发区和部门要专题部署和落实当前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夏季高温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要全面建立和落实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人员、经费和装备,务必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因忽视预防、疏于监管、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检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措施得力,有效开展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年”和“打非治违”活动,迅速开展本次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并突出以下重点领域:
一是要加强对道路交通领域的安全监管。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增加对道路交通和运输单位的安全检查频次,尤其要加强对国道、省道、事故多发路段以及车流密集路段的监督检查,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加大对全县27处道路交通黑点段的整治力度,及时消除道路隐患。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客运企业、运输车辆和各类工程车的安全监管,坚决防止因高温车辆自燃或危化品燃烧、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处理好高温气候条件下的自我休息与安全驾车的关系,确保安全行驶。
二是要突出抓好各类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建设和建管部门要认真抓好高温季节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管,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执行有关高温天气施工规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特别是要落实好露天野外施工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措施。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加强对各类中小型建设工地、拆迁工地、外包工地的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章施工、违法用工情况以及防暑降温、劳动保护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建设(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律义务,确保施工安全。
三是要继续强化对各类危险物品从业单位的安全检查。高温、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很容易发生危险物品火灾爆炸和泄漏事故。因此,各镇(街道)、开发区和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滨海工业区管委会,要严格履行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类剧毒品、危化品从业单位的夏季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等领域的安全监管,从严落实高温气候下的日常监控、监管措施。
四是要继续严防高温季节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消防部门要对城郊结合部、镇(村)结合部、出租民房、出租厂房存在乱拉乱接临时电线,用电超负荷引起电器火灾,造成群死群伤和家庭财产损失的隐患加强检查和整治。此外也要对工业园区、轻纺城市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在高温季节易发生火灾事故的环节和部位加强检查。
五是要督促一般工贸行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和部门要对建材、纺织印染、机械制造等存在高温作业的行业,生产现场的劳动保护、防暑降温措施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现场防暑降温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责令立即整改。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高温期间职工劳动时间管理规定,高温期间禁止企业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组织生产,确保高温岗位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县安委办将在7月下旬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和部门的检查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同时,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和部门于8月27日前将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情况书面报县安委办,联系电话(传真):84126102。
三、明确主体,确保应急措施和值班制度到位
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高危行业、一般工贸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高温季节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生产现场、人员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到位。同时,切实做好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值班工作,落实应急预案,对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要及时、有效地组织处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工作。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的畅通。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