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为深化完善机关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按照《干部任用条例》、中共绍兴县委组织部(绍县组通[2010]19号)《关于镇(街道)、开发区、县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区(镇)机关内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健全“能上能下,优胜劣汰、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机关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为实现工作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竞争上岗工作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注重干部的思想品德,把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要素放在第一位;注重干部的工作实绩,把履行本职、岗位能力、办事效率等作为主要条件;注重干部的整体素质,把群众的公认度、信任度和满意度作为重要依据。
三、竞争职位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职位按照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区(镇)机关内设机构及中层领导职数要求,具体为:
(1)中层正职1名:
(2)中层副职1名;
(3)团委书记1名。
四、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业绩突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备职位所需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2、竞争正职的须在副职岗位工作满三年,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竞争副职的须工作满三年,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竞争团委书记的须工作满三年,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
4、竞争上岗对象必须是区(镇)机关内工作正式的在编在岗在册行政事业人员;
5、受党纪政纪处分,根据有关规定不得任职的,按规定执行。
五、方法步骤
1、公开报名:召开区(镇)机关干部大会,全面动员,传达精神,营造氛围。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办法。凡符合条件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需填写好《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自荐表》,每人可填报2个志愿岗位,报政治处。同时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初步人选,结果由政治处汇总。
2、资格审查:报名截止2012年8月7日,对照资格条件,逐一进行审核,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进入下一个程序。
3、确定初步人选:根据报名情况和初步推荐结果,确定竞争上岗人员(以下简称竞岗人)。
4、上墙公示:把确定的竞岗人名单在公开栏上公示,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竞岗人做好演讲准备。
5、竞争演讲:召开由全体区(镇)机关干部;部分村(居、社区)主职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镇级及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区(镇)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演讲会。由竞岗人上台进行演讲,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和对所竞争岗位开展工作的优势和设想,由评委根据竞岗人演讲情况进行打分,结果由政治处汇总。
6、组织考察和民主测评:经书记办公会议讨论,按1:2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在工作能力、主要优缺点和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
7、确定任职人选:根据考察情况和任职条件,经区(镇)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任职人选,公示3天后,发文公布,同时搞好新老交接及档案移交工作。
六、工作要求
全体机关干部要统一思想,积极参与,密切配合,踊跃参加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确保机关运行机制有序推进。各班子成员要各司其职,服从大局,在深化完善运行机制的同时,要围绕各自本职,扎实抓好线上工作,使区(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1、滨海工业区(马鞍镇)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自荐表
2、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表
3、滨海工业区(马鞍镇)机关中层干部初步人选推荐表
中共绍兴县滨海工业区工作委员会
中共绍兴县马鞍镇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