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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绍兴县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工作实施计划(2012—2015)》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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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县档〔201228

关于印发《绍兴县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

工作实施计划(2012—2015)》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09]140号)精神,根据省档案局的统一部署,我们制订《绍兴县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工作实施计划(2012—2015)》,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在具体工作中遵照执行。

 

                                   绍兴县档案局

                                 二一二年九月四日

主题词档案  登记备份  计划  通知  

抄送:省档案局、市档案局、县委办、县府办,马芳妹副书记、周树森副县长

绍兴县档案局办公室                                   2012年9月4日印发

绍兴县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工作实施计划

             (2012—2015)

为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09]14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全省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工作实施计划〉(2012—2015)的通知》(浙档发[2012]35号)和《中共绍兴县委办公室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通知》(县委办[2010]77号)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推动“十二五”期间全县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工作深入实施,依据《绍兴县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强化监管、保障安全,健全制度、创新手段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完善全县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工作,争取通过今后3-4年的努力,建立设施齐全、功能完备、运行有效、管理科学的登记备份工作长效机制,构筑覆盖全县的档案信息安全监管体系和档案资源、利用体系,为我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创建平安县”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2012-2015年,全面实施、深化完善全县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工作,力争在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工作方面取得更大突破,充分发挥登记备份数据成果服务社会管理的作用;继续完善登记备份长效工作机制,建立规范化的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中心。加强对机关、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重要档案与电子文件的登记监管。完成所有进馆单位形成的、尚未到移交进馆年限的重要档案与电子文件的备份工作;根据《国家专业档案基本目录》,全面开展各类国家专业档案的备份和电子业务数据的周期性备份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开展县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与电子文件备份工作;积极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医院病历等经济社会热点领域的档案与电子文件备份工作。

(一)加强对各类重要档案与电子文件的登记管理。分期分批地开展机关、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县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工作,指导各单位加强对档案与电子文件的积累、归档和安全管理,确保各类重要档案与电子文件的完整和安全。到“十二五”末,全面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各类重要机关、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县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工作。

(二)全面开展进馆单位形成的、未到移交进馆年限的档案与电子文件备份工作。对进馆单位形成的永久、长期或30年及以上保管期限的纸质或其他传统载体档案,全部按规定开展数字化转换并向县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中心进行备份。根据《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和省“两办”《关于切实加强电子文件管理的实施意见(暂行)》,依托数字档案馆和政务数据接收平台,积极开展电子公文的备份工作。

(三)重点推进国家专业档案与电子文件的备份工作。根据《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第一批、第二批)》,加强对各类专业档案的监督管理,加快推进涉及人事、民生、政务、经济、文化等各类重要专业档案与电子文件的备份工作。

所有列入目录范围的国家专业档案,凡已建立业务信息系统的,由县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中心对相关电子业务数据及信息系统进行周期性备份;尚未建立业务信息系统或系统运行不完善的,对其纸质或其他传统载体形式档案进行数字化转换并备份。县联网运行的业务信息系统,凡采取集中存储方式的,原则上由县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中心负责对数据库集中存储的单位进行整体备份。县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中心只备份本地形成的或依权限能导出的档案与电子文件;采取分布式存储方式的,由县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中心进行备份。

“十二五”期内,根据《绍兴县纳入登记备份范围的国家专业档案目录(第一批》(见附件),结合实际,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在“十二五”内基本完成列入目录范围的各类专业档案的备份实施工作。2012年,基本完成人力社保、建设、民政、卫生、环保、国土、教育、农林、工商、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监督、质监等重点涉民单位的登记备份工作。

(四) 加快推进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与电子文件备份工作。县档案局根据实际,确定本行政区域重点项目备份名册并完成当年度竣工项目的登记备份工作。凡已列入备份项目名册的,必须按规定做好登记备份才予以档案专项验收。

(五)积极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医院病历档案的登记备份工作。在自愿的基础上,重点对浙江民营企业500强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登记备份工作,加快建立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档案服务机制。基本完成全县二甲以上医院的病历档案的登记备份工作。

(六)建设一批直接服务社会管理的档案信息专题数据库。以馆藏档案和通过登记备份形成的数字档案资源为基础,围绕社会管理需求,加大整合、开放力度,建设一批档案信息专题数据库。

(七)完善相关条件保障和配套服务。加大登记备份工作理论探究和宣传力度。发挥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中心服务功能,开展档案原始性监证与数据恢复等服务。加快培育档案数字化、数据托管、技术咨询、技术维护等中介服务机构,为全县登记备份战略实施提供产业支撑。

(八)以登记备份为抓手,夯实各项基础建设。贯彻中办、国办《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和省“两办”实施意见,加强各单位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加快重要传统载体档案的数字化转换。到“十二五”期末,全县80%县级以上机关、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建成数字档案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将档案与电子文件备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档案和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工作的正常开展。充分发挥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协调小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

(二)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创建平安县”档案安全监管考核、档案工作层级考核等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加强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将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工作列入各行业、系统的档案工作要求和督查内容,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单位要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加大对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工作的项目配套和资金保障力度,将登记备份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附件:绍兴县纳入登记备份范围的国家专业档案目录(第一批)

附件

绍兴县纳入登记备份范围的国家专业档案目录

(第一批)

列入备份范围的专业档案(包括电子文件)目录

形成档案(包括电子

文件)的职能部门

备注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

人力社保

企业职工档案

就业失业登记档案

工伤鉴定档案

流动人员档案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档案

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档案

卫生

包括后面单独列出的食品安全档案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病历档案

医师执业档案

出生档案

学籍档案

教育

婚姻登记档案

民政

包括后面单独列出的移民档案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

伤残抚恤人员档案

殡葬服务单位业务档案

社会组织登记档案

地名档案

行政区域界线档案

慈善捐赠档案

收养登记档案

移民档案

农村五保供养档案

*食品安全档案

农业、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

*移民档案

水利水电、民政等

户籍档案

公安

机动车驾驶员档案

公安业务档案

机动车登记档案

出入境管理档案

公证档案

司法

律师执业档案

律师业务档案

律师事务所执业档案

司法鉴定档案

司法考试档案

会计档案

财政

会计师执业档案

会计师事务所登记档案

土地管理档案

国土

土地管理档案包括土地规划、用地审批、农村宅基地档案、农村建房审批等业务档案

矿业权审批档案

地质档案

环保档案

环保

环保档案包括环境监测、排污许可等业务档案

*诉讼档案

法院、检察院等

城建档案

住房建设

房屋产权登记档案

城镇廉租住房档案

拆迁档案

公积金档案

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

房地产经纪人员、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管理档案

污水处理、供水水质管理档案

交通档案(包括路政档案、交通运输管理行政许可和处罚档案、港航档案、高速公路管理档案、船检档案、内河港口管理档案等)

交通运输

出租车驾驶员职业档案

水利档案

水利水电

包括前面单独列出的移民档案

土地承包登记档案

农业

包括前面单独列出的食品安全档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

农药登记档案

兽药登记档案

林权登记档案

林业

人口计生档案

计生

病残儿童鉴定档案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档案

国资

税收征管档案

地税

企业法人登记档案

工商

包括前面单独列出的食品安全档案

个体工商户档案

商标档案

广告登记管理档案

药品安全档案

食品药品监督

包括前面单独列出的食品安全档案

药品品种登记档案

医疗器械登记档案

保健食品登记档案

导游资格档案

旅游

残疾人档案(包括残疾人管理、共享小康工程档案等)

残联

艺术档案

文广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

审计档案

审计

大型运动会档案

体育

普查档案

统计

劳模档案

总工会

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

安监

网络管理档案

经信

无线电台执照档案

科技项目管理档案

科技

标准档案

质监

包括前面单独列出的食品安全档案

组织机构代码档案

商品条形码管理档案

电影艺术档案

文广

出版社书稿档案

文广

(注:带*的专业档案由多个职能部门形成、管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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