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同意浙江新乐纺织化纤有限公司
“新舒及图”等53件商标延续确认为
绍兴市著名商标的报告
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市工商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绍兴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绍市工商标[2012]18号),我局对浙江新乐纺织化纤有限公司“新舒及图”等53件商标(包括暂缓7家)进行了跟踪、调查、审核、经研究决定,同意浙江新乐纺织化纤有限公司“新舒及图”等53件商标确认延续为绍兴市著名商标。
特此报告。
附件:绍兴县延续确认2008年认定的绍兴市著名商标企业名单
附件.doc
二○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