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兰政字〔2012〕55号
浙江省“强塘固房”工程质量与
安全“飞检”整改结果反馈报告
浙江省水利厅、绍兴市水利水电局、绍兴县水利水电局:
1、上下游护坡块石软化系数、土工布试验尚未落实。
2、主体工程进度滞后,总进度应满足责任状要求。
现将整改结果反馈如下:
1、设计提出:上下游护坡块石软化系统,块石已经监理单位见证取样,由监理、施工单位送至绍兴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检测中心检测;土工布试验已经监理单位见证取样送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监测站检测。
2、主体工程进度滞后情况,经我镇主管领导会同所在村两委会及施工单位讨论研究后,采取如下措施:
⑴目前背水坡反滤层已经完成,背水坡工程要求月底前完第一护坡,背水坡分部3个月内全部完工。
⑵根据农田灌溉用水的需要,水库蓄水至
⑶溢洪道上游岸墙、导水墙本月开始施工,对下游部分变更的档墙要求设计单位尽快确定变更方案,以便尽早开工。
⑷蓄水放空后,施工单位将增加施工投入,迎水坡分部、放水设施分部、坝身分部工程均设置独立班组,按工程实际投入人员、机械、材料,保证责任状进度要求。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工程质量 整改结果 反馈报告
校对:王志龙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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