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建立小额工伤事故处理考核机制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
为进一步促进工伤保险规范化管理,逐步扩大小额工伤事故处理的范围,畅通工伤事故就地申报的“绿色通道”,经研究决定,建立镇(街道、开发区)工伤保险处理工作弹性考核机制,把各镇(街道、开发区)小额工伤事故处理方法的开展、操作情况的考核评分与其工作权限相挂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各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保障所。
二、考核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为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伤保险业务操作情况,总分计100分。
1、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情况,共计20分;
组织机构健全,需由一名主管领导分管,并配备一名工伤保险专职业务操作人员;做好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工作。
2、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共计10分;
完成县目标考核任务的得10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最少不得分。
3、小额工伤处理程序业务操作,共计50分;
小额工伤处理程序分为受理、认定、送达以及归档等4个环节,各个环节须符合程序,认定结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档案组卷应按照规定及时装订成册。
4、其它项目,计20分。
做好企业工伤事故预防工作;积极配合人力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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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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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20分) |
①组织机构健全;②做好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工作;③人员配置。 |
①组织机构健全,得5分;②做好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得5分;③人员配置,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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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伤保险扩面 (10分) |
完成县目标考核任务。 |
完成考核的,得10分; 完成任务每减少一个百分点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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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简易工伤操作 (50分) |
①认定(15分);②送达(15分);③待遇结算(10分);④归档(10分)。 |
①工伤认定符合程序、事故分析报告或调查笔录完善、认定结果准确的得15分;内容不完善的扣5分,每发现一笔认定错误的扣3分;②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程序完善的得15分;③待遇结算,符合报销范围、结算准确的得10分,每发现一笔差错,扣3分;④档案组卷,符合规范要求的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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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 (20分) |
①做好企业工伤预防检查工作;②积极配合县人力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调查。 |
①做好企业工伤预防检查工作的得10分;②积极配合县人力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调查的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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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评分与工作权限挂钩
考核评分在90分以上的,小额工伤事故处理权限扩大为3000元;
考核评分在80分以上的,小额工伤事故处理权限为2000元;
考核评分在80分以下的,给予一季度的整改时间,如工作仍无改进的,则通报并停止其小额工伤事故处理资格。
四、考核办法和考核时间
各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保障所对照考核评分标准,每年在3月10日之前进行自我评估,我局行政服务科于3月底将组织人员进行专项考核,考核次月起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其工作权限。
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大办、县委办、县府办、县政协
办,周树森副县长。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吕芳 2012年11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