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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放部分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改进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体制,提高社保服务水平、提升行政效能,方便广大用人单位和人民群众就近办理社保业务,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经县政府同意,现决定将部分社保经办业务下放各镇(街、开发区)社保平台办理。从2012年12月1日起,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可以就近到所属镇(街、开发区)社保平台办理社保业务。从2013年2月1日起,各镇(街、开发区)社保平台可以办理或受理的社保业务,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大厅不再受理。具体下放业务内容为:
一、下放镇(街道、开发区)社保平台办理的业务:
(一)企业单位五险业务:单位开户、单位注销、单位基本信息变更、人员新增、人员减少、人员险种增加(减少)、当年度养老保险补缴、职工工资申报、社保卡批量开户清单打印;
(二)自谋职业人员业务:个人参保、人员停保、险种变动、当年度养老补缴、缴费档次修改、跨省转移凭证开具、社保参保证明开具;
(三)参保(缴费)信息查询;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登记、参保人员补缴、参保信息查询、在职免缴核定、基础信息变更、人员到龄通知、村(社区)管理、本县内转移、人员停保、其他险种转入;
(五)失土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名单预审、人员导入;
(六)农村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参保人员名单预审、人员导入;
(七)网上申报业务:企业网上申报开通、网上申报企业密码重置;
(八)除军龄待遇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业务经办;
(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待遇中断、终止、人员信息查询和证明业务;
(十)城镇老年居民、农村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农村老年居民生活补助的人员信息查询、证明业务;
(十一)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人员中断、终止、人员信息查询、证明业务;
(十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中断、终止、人员信息查询、证明业务;
(十三)养老金资格认证业务(本地认证和异地协助认证);
(十四)组织退休人员参加2年一次的健康体检;
(十五)自谋职业人员社保卡的卡信息查询、异地卡更新、医保锁卡密码重置(即PING码更新)、挂失、解挂(仅社保功能,银行功能必须银行操作)、电子照片上传。
二、由镇(街道、开发区)社保平台代为受理业务:
(一)企业参保人员修改身份信息、跨年度养老补缴、医疗退休补缴、养老低基数补缴、养老医疗跨统筹地区转移;
(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向职工养老保险转移;
(三)自谋职业人员业务:多缴核销;
(四)失土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费用到账;
(五)农村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参保人员费用到账;
(六)生育保险医疗费定额结算和生育津贴定额结算业务;
(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城镇老年居民、农村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农村老年居民生活补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待遇核定、死亡终止(一次性支付)。
社会保险工作涉及面广,事关每个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镇(街道、开发区)要从顾全大局、改善民生的高度,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人员、办公场地,使各镇(街道、开发区)社保平台能按时开展工作,及时受理相关业务。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周树森副县长。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张玉林 2012年12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