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开展全县个体工商户转企业
服务推进月活动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全省个体工商户转企业服务推进月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民营经济培育发展工作,支持、鼓励和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增强发展后劲、不断做大做强,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和县统计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转企业服务推进月(以下简称服务推进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为宗旨,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市场主体结构,鼓励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充分挖掘经济上行增量,拓展其生存和发展空间,促进我县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12月31日。
三、工作内容
(一)组织个体工商户“拟转企”情况摸排。本着“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主体自愿、分步推进”的原则,根据个体工商户实际生产规模和经营状况,联合对辖区内“拟转企”的个体工商户进行一次摸底摸排。重点是:从业人员较多、经营规模较大的制造、商贸、住宿、餐饮、娱乐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符合我县产业政策导向,具有行业发展潜能的个体工商户;经税务部门核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展空间较大的个体工商户。通过摸排,明确“个转企”重点培育对象的认定标准,共同建立已经具备“个转企”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名单和重点培育名单。
(二)开展“个转企”政策宣讲和培训活动。立足各自职能,对“个转企”工作的目的意义、成功典型、比较优势、政策法规及国家和省、市、县发展民营经济的重大决策,通过送政策上门等服务活动,在全县个体工商户中进行广泛的宣传、解读和培训,及时传递讯息,切实营造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公众知晓、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三)开辟“个转企”登记便捷通道。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窗口开通“个转企”工商登记绿色通道,由专人负责提供登记咨询、指导及办理,并做好“个转企”登记台账记录工作,在20日前向国税、地税部门和统计部门抄告已完成“个转企”登记的企业名单信息(包括转前、转后户名),以便各部门对名单进行核对汇总。月底前税务部门将完成“个转企”的企业纳税等情况抄告工商和统计部门。
(四)建立“个转企”名录库加强统计核查。统计部门要根据工商部门抄告的“个转企”登记企业的名单,做好这些企业的调查核实工作,并及时纳入基本单位名录库。对于其中规模较大且已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统计规模标准的企业,要及时报上级统计部门审批。对于没有达到统计规模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要及时纳入抽样调查框,参与抽样调查及总体推断。要加强对“个转企”企业的统计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基础工作建设。在日常的统计工作中,要及时反映和分析“个转企”的工作成果,并上报上级统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服务推进月活动,是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总体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充分挖掘经济上行增量,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做好“营改增”工作的迫切需要。各单位一定要深刻认识开展服务推进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为“个转企”工作在全县铺开创造条件和环境做好保障。要认真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国家鼓励发展民营经济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深化社会各界对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促进我县经济发展的认识,为个体工商户规范升级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沟通,合力推进。为做好服务推进月活动的组织推动工作,要建立“个转企”工作联合推进机制,定时会商,实时联动,实现相互协作、信息共享、合力推进。要务求实效,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四)加强督查,及时总结。服务推进月活动期间,将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动态、了解进度。各单位要及时发现好的典型、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定期通报服务推进月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同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并于2013年1月5日前形成书面材料分别上报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和县统计局。
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绍兴县国家税务局
绍兴县地方税务局 绍兴县统计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