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镇政府[2012]41号
关于印发《漓渚镇安全生产“百日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现将《漓渚镇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漓渚镇人民政府
2012年8月26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百日整治 专项行动 方案 通知
漓渚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8日印发
漓渚镇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今年以来,我镇安全生产情况总体良好,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吸取温州瓯海“8.5”粉尘爆炸事故教训,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扎实推进“打非治违”整治工作,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县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绍县政办发〔2012〕9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漓渚镇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结合全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促进事故隐患的整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能力的提高,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全镇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组织指导各村(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多发态势。进一步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分析原因,落实责任,加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组织对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整治情况,对车辆超载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杜绝营运客运车辆超载、超速和“带病”上路行驶,严厉打击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占道行驶等不法行为。
牵头部门:福全交警中队,配合部门:镇城建办。
(二)危化和矿山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和预防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可能导致爆炸、火灾、泄漏、中毒等事故隐患;做好对人口密集区域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评估;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重大危险源监管措施;对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建设和生产的矿山企业进行检查;坚决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牵头部门:镇经发办,配合部门:镇派出所、镇国土所。
(三)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对全镇的市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型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严格措施加以整改;组织开展对出租房、工业园区、家庭工业集聚区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与整治,切实加大对“三合一”企业及“多合一”建筑的整治力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从根本上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牵头部门:镇综治中心,配合部门:镇派出所、镇经发办、镇城建办。
(四)交通运输安全整治。组织开展对营运客车(含公交车辆)、水上交通及乡村运输的专项整治。严查营运客车超员、超速、无证营运、擅自改装客运车辆、不按批准客运站点停靠、站外揽客等严重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7座以上营运客车和学生接送车的监管;对通乡通村公路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或行驶许可的交通工具坚决予以取缔;对客运车辆安全锤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牵头部门:福全交警中队,配合部门:镇派出所、镇城建办。
(五)建设工程(建筑工地)安全整治。组织对全镇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施工单位相应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落实情况,检查施工现场有否落实相关安全要求,有否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牵头部门:镇城建办,配合部门:镇经发办。
(六)教育卫生安全整治。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全面对全镇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危房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严禁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学校场地出租作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对各类学校的食品卫生状况进行检查,防止出现群体性食物中毒;对学校接送车辆和幼儿接送车辆的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对各类医院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牵头部门:镇社事办,配合部门:镇派出所、镇经发办、镇综治中心。
(七)文化市场及娱乐场所安全整治。组织对娱乐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坚决予以取缔。
牵头部门:镇社事办,配合部门:镇派出所、镇经发办、镇工商所、镇综治中心。
(八)地质灾害安全整治。组织对全镇易发地质灾害的地区进行全面排查,对易发地质灾害的重点地质进行勘察和检查;汛期期间,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牵头部门:镇国土所,配合部门:镇农办。
(九)旅游景点(区)安全整治。对各旅游景点(区)的消防安全及相关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进行检查;对宾馆、饭店、旅游专用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全镇旅游、宗教场所组织督查。
牵头部门:镇社事办,配合部门:镇经发办、镇综治中心。
(十)食品安全整治。结合今年开展的食品安全整治,对食用农(林)产品、水产品、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进出口食品、保健食品、生猪屠宰肉品、食用油和豆芽菜、集中消毒餐饮具进行安全整治。
牵头部门:福全镇质监分局,配合部门:镇社事办、镇农办。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整治。组织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大型游乐场所机械设备、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可能导致的燃爆、火灾、泄漏、高处坠落等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整治。
牵头部门:福全镇质监分局,配合部门:镇经发办。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从9月1日开始,于12月10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9月上旬)。各村(居)和镇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相关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全面排查(9月底前)。各村(居)和镇有关部门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9月底前,督促企业完成“地毯式”的安全普查,认真填写《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情况表》(附表1),对存在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上报所属村(居)和镇有关部门。
(三)督促整改(10月至11月)。各村(居)和镇有关部门要组织由分管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对辖区和行业主管范围内安全生产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并对落实整改的隐患进行确认,填写《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确认情况表》(附表2),并督促指导、组织抽查,分线汇总整治情况。
(四)督查总结(10月底至11月底)。镇政府将对这次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全面跟踪督查,11月底前,由镇政府领导带队,对各村(居)和镇有关部门开展“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部署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和镇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教训,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集中一段时间和精力,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安全生产隐患严重,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新闻单位要及时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在黄金时段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做法举措及有关案例,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四)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各村(居)和镇有关部门要及时将百日整治的好做法、好经验报送镇经发办。9月30日前,上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12月15日前,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汇总表》(附表3)和专项行动的总结。
(资料请上交到镇政府经发办(四),联系人:冯城,电话:84018028,传真:84011014。)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情况表
2.安全生产隐患整治确认情况表
3.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情况汇总表
附表1
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情况表
|
企业名称 |
| ||
|
地 址 |
|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联系方式 |
|
|
企业自查 存在的问题 |
| ||
|
整改措施 及完成时间 |
| ||
|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名 |
年 月 日 | ||
附表2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确认情况表
|
企业完成整改落实情况 |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验 收 确认意见 |
验收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
各村(居)、 主管部门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表3
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发现 问题数 |
完成 整改数 |
未完成 整改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数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