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前期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深刻温州“8.5”粉尘爆炸重大事故和我县华舍“10.28”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2〕3号)精神,经报请县政府领导同意,县安委办决定于近期组织县级有关职能部门对全县范围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大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二、检查内容
主要以检查企业自查自纠是否到位、“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求是否落到实处、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为重点,一是了解各镇(街道、开发区)前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专项档案建立情况;二是查看各镇(街道、开发区)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过程中对责令停产整顿和取缔关闭的企业资料;三是检查企业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和完善、治理纠正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情况。四是抽查2家以上“打非治违“重点单位或区域。
三、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分为三个小组,分别由相关部门领导带队,每组由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消防大队等单位各派1名人员参加。(分组名单另行通知)。每个镇(街道)、开发区抽查2家以上生产经营单位。
四、检查要求
此次检查工作由县安委办组织实施,检查情况将在全县通报,并上报县政府。各镇(街道、开发区)要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和全县“10.28”事故现场会上县领导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督促企业继续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强化各级安全监管责任,结合网格化管理工作,切实加大“打非治违”整治力度,确保“十八大”期间,我县安全生产环境的良好和稳定。
绍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