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1年浙江省、绍兴市和绍兴县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机关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139号)精神,确认2011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私营经济单位的全社会单位)为35731元。
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1年浙江省和绍兴市及市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12〕47号),确认2011年绍兴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私营经济单位)为35035元。
根据绍兴县统计局2011年度统计结果,确认2011年全县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城镇私营单位)为35241元。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职工 平均工资 通知
抄报:市人力社保局,徐国龙县长,周树森副县长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张璐 2012年5月29日印发
(共印1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