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社区):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对村务监督工作的考核,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据镇党委《关于推行“村务监督积分管理系统”的实施意见》,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基本内容
村务监督积分管理系统分为正积分系统(即引导激励系统)和负积分系统(即预防控制系统),相关项目由镇村务监督指导中心根据实际需要作出调整。
(一)正积分系统(引导激励系统)
下设4个引导激励类目,23个评估指标,其中月度评估指标14个,年度评估指标9个,采用“按事量分”的办法予以确认并计分,每月最高分值不超过10分。
1、组织管理类目(月积分上限1.5分)
(1)按月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每月积0.5分;
(2)积极参加县、镇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或自行组织学习培训并有相关记录的,每月积0.5分;
(3)每月村务监督工作台账均规范及时记录的,每月积0.5分。
2、分类监督类目(月积分上限6分)
(1)村务决策监督(积分上限1分)。实行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按规定程序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每月积1分(重大事项监督指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物资补助落实情况的监督、“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的监督、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上级中心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等)。
(2)三资管理监督(积分上限2分)。对每月发生的村级日常支出发票进行严格审核并规范签章的;对村级经济合同进行审核监督并规范签章的;对村级资产资源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每月积2分。
(3)工程建设监督(积分上限1分)。对村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和进度管理进行监督的,每月积1分。
(4)村务公开监督(积分上限1分)。对村务财务公开栏公开时间、形式和内容的进行审核督促并规范公开的,每月积0.5分;对三资管理触摸屏内容及时进行更新并确保能正常使用的,每月积0.5分。
(5)报告评议监督(积分上限1分)。按要求参加镇村务监督指导中心会议并及时报送各类报表的,每月积1分。
3、服务群众类目(积分上限1.5分)
(1)每月收集1条以上民情民意的,每月积1分;
(2)收集的意见建议及时与村两委沟通并被采纳的,每月积0.5分。
4、和谐发展类目(积分上限1分)
主动解释回复群众意见建议、化解矛盾,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无越级上访的,每月积1分。
5、年度积分类目(积分上限10分)
(1)当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积2分;
(2)村级办公费用支出严格控制,实现零增长的,积1分;
(3)村级班子和谐,勤政廉洁,当年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积1分;
(4)参与制定完善村级“三资”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积1分;
(5)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按程序规范进行的,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每节约5万元,积0.2分,限积1分;
(6)监督村级年度实事工程落实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村两委作出质询的,积1分;
(7)村主职干部进行年度述职述廉、村务监督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民主评议的,满意率在85%以上,每提高5个百分点积0.5分;
(8)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做到有牌子、有印章、有场所、有制度、有报酬,积1分;
(9)监督村务监督有创新项目或工作出色,得到上级肯定或推广的,积1分。
(二)负积分系统(预防控制系统)
下设4个预防控制项目,12个评估指标,以负积分的办法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过程中“禁止性”情形的有效预防和控制。
1、“履职缺位”项目
(1)村监委主任无故不列席村两委会议的,每次扣0.5分;
(2)对村民委员会决定有原则性不同意见未提请村党组织或镇党委、政府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或不及时向村党组织、镇党委反映并督促纠正的,每项扣1分;
(3)不按期完成村党组织和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监督任务的,每项扣1分。
2、“履职越位”项目
(1)超越职权范围,干预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和日常管理的,每起扣0.5分;
(2)因监督越位,造成村委工作受阻或激化矛盾的,每起扣2分。
3、“履职对立”项目
(1)村监委故意歪曲事实反映问题的,每件次扣2分;
(2)对有争议的票据不主动向镇村务监督指导中心反映或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借机不予审核的,每次扣1分;
(3)利用财务审核权对村级正常财务开支进行阻挠的,每件(次)扣1分;
(4)对群众提出的疑问不作解释或误导群众,导致干群关系紧张或引发信访的,每件(次)扣2分。
4、“履职失范”项目
(1)村监委成员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每件次扣2分;
(2)村监委成员存在其它不宜担任村监委成员等情形(身体、年龄原因除外)的,每件次扣0.5分;
(3)村务监督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每起扣2分。
二、基本台账
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于每月底前将本月各项台帐记录复印件和月度积分表(附件1)上报至镇村务监督指导中心,月(年)度积分表上报还必须由村务监督指导员进行签字,年度月报(附件2)在年底前由各村在年底前上报,并自行存档。
三、结果运用
1、镇村务监督指导中心负责积分管理系统的日常运作,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绩效监督进行动态化管理,积分一月一累计。
2、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积分考核结果,采用平均分上下浮动确定升降比例或档次进行实效化运用,设基本奖和考核奖,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报酬相挂钩:①基本奖: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村党组织成员担任的,将镇核定的该主任年终报酬的30%作为基本奖;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不是由村党组织成员担任的,年终报酬不少于本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的70%。②考核奖:考核奖基数在每年年底由镇党委、政府确定,从镇财政中支出,由村监委主任负责考核奖的分配。
3、本实施细则由镇村务监督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马鞍镇村务监督委员会月度积分表
2、马鞍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年度积分表
中共绍兴县马鞍镇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