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档党组〔2013〕1号
关于许建青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许建青同志明确为办公室负责人;
杨筱君同志任监督指导科(法制科、行政服务科)副科长,免去保管利用科副科长职务;
金剑栋同志任保管利用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自发文之日算起。
中共绍兴县档案局党组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