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司〔2013〕1号
绍兴县司法局关于表彰柯桥街道办事处等
先进集体和斯海洋等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
2012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突出转型升级,致力科学发展”的工作主题,创先争优、积极进取,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对2012年度柯桥街道办事处等先进集体和斯海洋等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8个)
柯桥街道办事处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福全镇人民政府 齐贤镇人民政府
孙端镇人民政府 兰亭镇人民政府
平水镇人民政府 稽东镇人民政府
二、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7个)
浙江明显律师事务所 浙江正大金茂律师事务所
浙江德顺律师事务所 绍兴县钱清法律服务所
绍兴县平江法律服务所 绍兴县齐贤法律服务所
绍兴县公证处
三、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14名)
斯海洋 刘 璐 王 越 谭承琪 邵英英
沈建强 陶秋凤 吴 娜 魏玲丽 何国伟
杨 勇 王文军 茅金小 王建良
四、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4名)
陈金江 宋 淼 韩来荣 徐国荣
五 、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19名)
杨红耀 俞惠南 沈 利 王奇雄 施 萍
孟玉美 徐 金 李新江 胡春萍 黄亚飞
王立江 魏立业 孙鹏翔 屠鹏娟 黄 丽
孙勇军 丁士聚 周小军 刘钢涛
希望上述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发扬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精神,为绍兴县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
绍兴县司法局
抄送:市司法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政法委,马芳妹、沈祖卫、胡国炜、蔡金标同志。
发送: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绍兴县司法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