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镇政府[2013]43号
绍兴县安昌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调查认定工作的通 知
各村(居):
为认真贯彻《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的通知》(绍县政办发【2013】30号)精神,决定开展全镇新一轮低收入农户调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按照省市县要求,认定我镇新一轮低收入农户的具体对象,调查掌握低收入农户的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建立新一轮低收入农户的电子档案,确定和落实相应的结对帮扶任务和责任,引导全社会关心帮助低收入农户,为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宣讲党的政策。宣讲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宣传中央、全省、全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扶贫政策,鼓励低收入农户自强不息、创业就业、增收致富。
(二)认定扶贫对象。按照测算拟定的低收入农户人口比重、数量,认定低收入农户的具体对象,并对认定的具体对象进行调查,掌握家庭基本情况。
(三)落实帮扶任务。根据调查情况,分析低收入农户的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提出帮扶举措,制定帮扶方案,确定帮扶单位(人员),落实帮扶责任。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低收入农户调查认定的方法和步骤。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人口比例推算、群众公议公推、农户自愿申请、干部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调查认定新一轮低收入农户。绍兴县低收入农户的认定条件: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0元。低收入农户的认定步骤如下:
第一步:分解数量。本镇根据各村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扶贫标准的农户比重和数量,结合原低收入农户比重和数量等情况,将县里测算拟定的低收入农户比重和数量,推算分解到各村。
第二步:初选对象。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按照本镇分解下达的数量、县定扶贫标准、村内农户基本情况,以群众公议公推方式,产生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并将初选对象名单在村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自愿提出申请,填写《低收入农户申请表》。村回收《低收入农户申请表》,填写《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汇总表(村级)》,并将上述两表报镇审核。
第三步:入户调查。我镇组织调查组,按照经审核的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名单,逐户调查,并填写《低收入农户状况调查表》。经调查不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予以调整。调查人员以驻村指导员、各村文书、大学生村官为主。
第四步:审定公告。我镇根据入户调查情况,确定低收入农户的认定对象,填写《关于认定低收入农户的请示(镇街)》,报县政府审定。县政府将审定的低收入农户认定名单在镇街所在地、各行政村公告。
第五步:录入数据。镇及时将《低收入农户状况调查表》数据录入数据库,建立新一轮低收入农户电子档案。
第六步:汇总分析。镇写出本地低收入农户调查汇总分析报告,提出帮扶建议,并报县农办。
第七步:落实帮扶。镇根据调查汇总分析报告,分析致贫原因,商讨帮扶举措,研究提出结对帮扶方案,落实结对帮扶责任。
四、时间安排
本次调查认定工作计划在5月20日前完成,具体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阶段(4月18日前)。
1、成立工作小组。抽调干部,以驻村指导员、各村文书、大学生村官为主,组成调查组,培训调查人员。安昌镇工作小组组长:周东海 副组长:邵国培 组员:各村驻村指导员、李瑶、倪琛洁;各村相应成立工作调查小组。
2、分解农户数量。根据各村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扶贫标准的农户比重和数量,结合原低收入农户比重和数量等情况,将县里测算拟定的低收入农户比重和数量,推算分解到各村。
3、及时部署落实。及时召开镇低收入农户调查认定工作会议,印发资料,部署工作。
(二)进村入户阶段(4月30日前)。
1、村级公推申报。村完成对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的推选、公示、汇总、上报。(4月23日前)
2、镇街调查报批。各镇街调查组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并对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初选对象,逐个调查,商讨分析,认定对象,镇汇总,请示报批。(4月30日前)
(三)汇总分析阶段(5月10日前)。
1、录数据。镇组织人员将调查数据录入数据库,建立新一轮低收入农户电子档案。
2、出报告。镇完成低收入农户状况调查汇总分析报告,并提出帮扶措施。
(四)资料归档阶段(5月20日前)。
低收入农户申请表、调查表(村级)、低收入农户汇总表(村级)存本镇;低收入农户汇总表(镇)、调查分析报告(镇)存县农办。
(五)落实措施阶段(5月20日前)。
建立新一轮结对帮扶体系,落实帮扶任务和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本次调查认定工作,是抓好新一轮帮扶工作和组织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的基础。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抽调驻村指导员、各村文书、大学生村官组成调查组,集中精力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认定工作。镇村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进村入户。
(二)强化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要求,深入村户开展调查,据实填写调查表,确保调查内容和数据真实。填表后,调查组长和调查人员要签名,村委会要盖章确认。镇要对调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调查分析报告,提出帮扶举措。
(三)树立良好形象。发扬求真务实、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深入农户,摸实情、办实事,帮助解决困难,树立转变作风、关注民生的良好形象。
附件:1、安昌镇低收入农户调查工作组成员
2、《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的通知》(绍县政办发【2013】30号)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安昌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6日印
附表一:
安昌镇低收入农户调查工作组成员
村(居)
驻村指导员
村文书
大学生村官
盛 陵
罗丽萍
张金生
杨芳
九 鼎
俞斌辉
张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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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和
施欣意
蒋文娟
彭琦芳
前 畈
陶招贵
潘惠娣
高亚利
白 洋
倪光伟
钱来张
王 颖
大 山 西
杨 桦
徐友泉
王晓雯
西 扆
韩 斌
胡永夫
边丽娜
安 华
章月红
潘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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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盐
沈益荣
陈 桦
/
长 乐
朱文革
潘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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