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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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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2012]36号

 

 

 

绍兴县安昌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环境保护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全镇社会稳定大局,也是政府必须确保的公共服务,意义十分重大。围绕镇党委政府“实力安昌、美丽安昌、和谐安昌、勤廉安昌”总体目标,加强和改善环境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好河道水质,提高空气质量、改善居住环境,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共同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为任务,加强城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局面。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全面推进”的原则,群策群力,标本兼治,切实把安昌镇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实做好。

二、目标任务

全镇平均COD、SO2同比下降幅度达到县下达指标以内;“三同时”执行率100%;环保信访同比下降10%。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建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发办,经发办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全镇环保工作具体由镇经发办牵头抓总,镇环保员及三名环保协管员分安昌片、大和片、工业园区片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各村(居)必须配备一名协保员,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负责监管所在区域的环境,发现情况及时向镇环保办联系汇报。

二)完善机制,重抓日常。

保护和改善安昌环境质量特别是河道水质环境,任务重、压力大,必须重抓日常、重抓机制。   

1、严把门槛,减少新污染源产生。在具体招商引资、项目落户过程中,坚持把项目环境评价作为项目落地前置条件,严格执行项目环境评价制度和环评“三同时”制度,农业养殖、农村生活污水也要逐步实施进网排放,从源头上减少新污染源的产生。

2、多方协作,加强污水排放与河道治理。政府、村和企业相互协作,共同加强污水排放治理。针对当前管道老化、河道淤泥较重的实际,广大污染源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投入相应资金治理污染,对已长年积累的河道污泥清理,相关企业要适当支付河道清洁费,共同把污染河道治理好。与此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启动建设排污总管和工业统一供水管道工程。

3、强化监督,严厉打击企业偷漏排现象。企业工业与生活污水必须按规定纳管排放,定型机必须开启废气处理装置。在县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未取得环评手续的非法污染源企业,坚决查处和打击,对整改不力或整改无望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偷排、漏排企业坚决予以查处,镇属企业包括出租厂房由镇环保办负责,村属企业由各村负责。镇环保办要组织开展不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8次;各村环境协保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邀请并会同上级环保部门开展突击检查;接受群众监督,有群众举报立即到现场查看,情况较严重的,向上级环保部门反映,争取第一时间查证处罚。

4、高度负责,认真及时处理好环保突发事件。安昌镇地下污水排放管道纵横交错,不少已经老化,按照“谁家的管道谁家修”的原则,镇环保办要积极与企业联系沟通,事故发生后24小时之内,必须有抢修人员进场,以最快的速度抢修完毕。出现污染现象后,听到群众反映,要及时安抚好来访群众,亲临现场察看,同时报告上级环保部门进行技术调查,作出相应严肃处理。

(三)强化考核,加强宣传。

1、依托企业主体。广大企业是做好全镇环保工作的主要依靠力量,必须积极发挥好广大企业对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企业违法偷排漏排,一经查实,取消年终各类先进评比资格,同时根据污染程度支付10—50万额度环保清理补偿金。

2、落实人员考核。镇环保员、环保协管员和村(居)环境协保员是做好全镇环保工作的基本力量。根据环保工作的监管要求和范围,在日常巡查基础上,积极配合县环保局查处。同时,严格全镇行政村(居)环保岗位责任考核。对发生横跨所辖区域河道面积一半以上污染事故,工作处置不力的行政村(居),扣完相应村环保岗位责任制分数。对认真积极做好环保工作的行政村(居),年终给予一定工作经费补贴。

3、营造良好氛围。通过会议、文件、简报、黑板报,特别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企业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努力形成人人关心、个个支持、户户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加强  改善  环保工作  实施意见                 

抄送:县府办、县环保局                                                    

安昌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校对:陈林峰         2012年5月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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