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镇政府[2012]34号
绍兴县安昌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企业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企业:
为了打造和谐、整洁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古镇安昌形象,创建文明和谐安昌。当前,根据全县工作要求,安昌镇党委政府正在组织动员全镇上下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为此,请广大企业积极行动起来,自接通知之日起,对企业周边环境进行一次大整治,自觉做到“门前三包”:
1、包环境卫生。各企业内及周边地面要做到无建筑垃圾、不乱堆乱放、无烟蒂、瓜皮、油污、果壳、纸屑、积水、痰迹和包装废弃物等各种垃圾;外墙立面整洁,自设盛放废弃物的容器外观完好、整洁;门头牌匾、遮阳雨棚、广告灯箱设置、用字规范,无缺损;门窗、招牌、橱窗、装潢、陈列样品、广告标志、阳台等平整洁净,无积尘杂物,无乱涂乱贴、乱写乱画现象;建(构)筑物灯光和霓虹灯等各种光源设施完好;卷帘门、阳台、空调外机安装等符合规定;公共设施无污垢、破损,企业范围内产生的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必须进管达标排放。
2、包周边秩序。各企业周边要做到无越门设摊,无占道经营等情况;无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无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占乱挖等行为;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3、包绿化管理。各企业内及周边要做到无擅自占用或人为损害绿化及其设施行为;树上无牵挂物、晾晒物;树穴、绿地内无垃圾和其他杂物;无依树搭棚、践踏草坪行为;无擅自占用绿地和损坏花草树木等行为。
希各企业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做好清理工作,镇政府将对企业门前卫生三包工作作一次专项检查,对检查情况将作专项通报,请各联厂干部及时帮助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企业 环境整治活动 通知
安昌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校对:何雪堂 2012年4月30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