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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消防安全隐患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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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2013]60号

 

 

 

绍兴县安昌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3年消防安全隐患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改善全镇消防安全环境,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区域,坚决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绍兴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绍兴县安全隐患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绍县消安【2013】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坚决整治消防安全重点领域的火灾隐患,有效遏制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改善全镇消防安全环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昌镇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张国生镇长任组长,赵建兴、潘建华、陈月光、沈永宝、祁力峰、魏泽宇、周建龙、倪爱凤、周东海任副组长。沈雪芬、何雪堂、许长兴、胡吉鸿、朱国顺、陶招贵、朱文革、马  洋、缪洁芳、邵国培、王  萍、朱  强为小组成员。

三、整治内容和分工

此次整治工作主要是镇属工业企业厂区,各村(居、社区),学校、医院、网吧、超市、会所等人员密集性场所(以下简称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工地、古镇区域五大重点隐患区域,对应镇相关部门分工如下:

镇属工业企业厂区消防            经发办

各村(居、社区)、村属企业消防   综治中心与各村委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                社事办

建筑施工工地消防                城建办

古镇区域消防                    古镇管委会

消防安全宣传                    党政办

全镇消防安全日常工作由镇派出所负责,特别是对“三合一”、“多合一”现象必须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打击,严肃处理。

四、工作步骤

(1)全面排查阶段(2013年6月-7月)

镇各部门和镇派出所密切配合,根据分工安排,对各自负责区域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渗入排查,建立排查档案,充分掌握各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情况,并针对重点单位、重点隐患进行分析研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完成的必须结合排查隐患档案建立整改报告。

(2)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8月-9月)

对于一阶段未能完成整改的单位,镇派出所和镇相关部门要督促其制定明确有效的整改方案,并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整改工作最迟到9月底必须完成。对于明显整改无望、不积极配合整改或者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采取联合执法、断水断电等强制措施,依法予以关停,坚决防范因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3)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0月1日-15日)

镇派出所和镇各部门要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包括排查整改档案)上报至镇安办(307室),同时对各自负责的重点区域要跟踪后续效果,防止隐患反弹,重视建立长效机制。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汇总各部门整治工作汇报材料并进行检查验收,对于没有切实落实整治工作的单位和部门将予以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是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有效抓手,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全镇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做好消防安全隐患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的认识,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统筹兼顾,务求实效,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密切配合,严格整治。消防安全隐患重点领域涉及部门多,整治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各部门和镇派出所要紧密配合,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要将消防安全隐患重点领域整治工作纳入“三拆一改”及印染产业专项整治提升等重点工作之中,要重点整治涉及消防安全的隐患、重点打击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加大力度,强力执法。各部门和镇派出所在整治过程中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六个一律”,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于属于“三拆一改”范围,且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一律予以拆除。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宣传火灾隐患的危害性及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普及消防常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要及时向社会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对整治工作开展有力的单位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曝光。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安昌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7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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