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交通运输系统二○一三年行风建设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绍兴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围绕县委“突出转型升级,致力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县局2013年工作思路,扎实开展“激情干事、主动有为”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提升交通队伍行风建设和服务效能,推进我县现代化交通运输事业新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彻底扭转近年来交通行风评议结果落后的困难局面,力争2013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在行风评议活动中位次有所前移。
针对社会大众对交通运输行业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为民服务等方面反映的突出问题,为确保行业作风建设在新的一年中有新的突破,今年重点要加强和改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求真务实,进一步改进服务作风。要以“强化执行力”为切入点,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县委“二十五条”细则,按照县委、县政府在作风建设方面的总体部署,严格落实已经明确的各项要求、制度。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开展“激情干事、主动有为”主题实践活动,推动作风转变。在工作措施上,一是注重回应民意诉求,立说立行督促整改。通过广开言路开门纳谏,改进调研走访,下大力气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事涉交通民生的问题。针对2012年度行风评议不满意实例中反映的问题,有关责任单位和科室要认真梳理和分析原因,对于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逐项列出计划、逐条制定措施、逐件抓好落实,并举一反三,巩固和提高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行业作风建设的满意度。其中。二是注重破解顽症积弊,突出重点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效能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根据交通行业特性,条块结合,内外结合,上下结合,针对“庸懒散奢浮”等现象,通过明查暗访、专项督查和投诉受理,开展三项集中整治活动:集中整治工作飘浮、精神懈怠、纪律涣散等不在岗不在位不在状态的问题;集中整治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集中整治违反厉行节约规定、铺张浪费、不廉洁的问题。认真查摆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问题根源,以整治促进面貌改变。三是注重完善考评机制,整合交通行风建设资源。认真总结近年来交通行风建设方面好的做法和活动形式,提高作风建设的整体协调程度。完善行风建设工作规范机制、民主监督机制、评议评价机制、考核奖惩机制,确立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目标管理、制度保证的全县交通系统行业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行业作风建设经常性工作落实和常态化管理。
(二)善做善成,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要以优化交通先行发展环境为着力点,强化“有作为才有地位有形象”的意识,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紧紧围绕绍兴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抓实行风工作。一是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严格规范交通行政行为,坚持把社会和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的需求,作为规划交通、决策交通、提升交通的根本依据。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改革,提高行政许可集中办理率、降低审批承诺时间,减少审批中间环节。二是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进一步强化惠民意识,以服务对象满意不满意为工作宗旨,在优质服务中充分体现行业管理职能,提升行业形象。各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要从自身特点出发,认真履责,抓重点攻节点破解难点,有的放矢落实利民便民的各项举措。尤其是针对目前涉及交通敏感性热点要进行有效应对有所突破。围绕交通治堵、公路治超等现实要求,在公交出租车行业管理、治理超限管理和桥梁安全动态管理等方面有新的对策举措。要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标尺,作为交通办事窗口、基层站所、客运站场、公交线路的服务准则,公开承诺服务准则,强化细节管理。要畅通群众诉求和投诉受理渠道,整合交通综合信息服务资源,完善交通服务热线和信息平台,拓展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交通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在有效监测和加强研判上下功夫,第一时间收集民情回应民意,树立负责任的行业部门形象,构建有利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发展良性互动的社会舆论环境。三是营造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要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交通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大对执法现场和重点区域的动态监控,防范违规执法、趋利执法和以权谋私等问题,增强对执法行为的规范和约束,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制度,切实巩固治理公路无“三乱”成果。要积极推行人性化执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等制度,力求交通执法工作依法行政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抓人促事,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力推进交通行业“当先行官、做孺子牛”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通过抓培训、树典型、搭平台等方式,不断深化交通行风工作。一是加强教育培训。要把握不同教育对象,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专业培训与综合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分层级落实教育措施,突出领导干部、执法队伍、服务窗口从业人员等教育重点对象,针对性地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反腐倡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岗位技能和专业知识教育等,提高干部职工立足岗位服务群众的思想意识和服务本领,树立良好行业形象,为行风建设提供人员素质保障。二是开展典型引路。充分运用近年来涌现出来的交通行业各类先进典范,总结提炼这些先进典型在实践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从点上的探索上升到具有面上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具体服务理念、服务措施。同时积极培育交通服务品牌,发挥品牌的示范引导作用。发掘一批传递交通正能量的行风亮点,逐步提升使其拥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三是夯实基层建设平台。要与时俱进,顺应形势的变化和要求,深化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行风示范窗口。结合“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活动,抓基层打基础,积极搭建交通惠民工作的平台,以利民便民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展现交通行业风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单位要从转变作风建设的高度,把行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层层分解责任,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的必须管行风”。切实把行风建设贯穿于全年各项工作的始终,并将行风评议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二)加强宣传工作,注重社会效果。要注重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地对交通行风建设进行宣传,突出宣传交通工作取得的成效、改进作风的态度和为民服务的诚意,取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广泛理解和支持,继续提高社会和群众对交通行业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三)严明作风纪律,确保工作实效。各单位要切忌形式主义,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办好事办实事、提供优质服务上,坚决抵制图形式、走过场、摆花架子。要认真贯彻落实行风建设责任追究制,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作风效能建设要求的案件,给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和所在单位的责任。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