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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统计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和统计监测、分析、预警水平,切实加强统计工作,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县编办《绍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统计办公室机构设置的通知》(绍县编〔2013〕5号),结合本镇实际,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建立稽东镇统计办公室,牌子增挂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一、机构名称
稽东镇统计办公室。
二、工作职能
镇统计办公室为全镇统计工作职能机构,依法组织、管理全镇范围内的统计工作。具体职责:
(一)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配合上级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二)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等统计业务工作管理制度,准确、及时、完整完成各类统计报表任务;
(三)做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各项统计调查,管理和维护好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统计业务流程;
(四)监测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充分开发统计信息资源,为领导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五)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配合统计执法检查,指导协调统计单位和调查户的业务培训、报表上报、网上直报等统计事项;
(六)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设置
镇统计办公室设主任一名(按中层副职的要求配备),内设综合统计员、工业统计员、三产统计员、农村经济统计员等岗位。
中共稽东镇委员会 稽东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