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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企业科技指导员摸底调查的
通 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大院名校绍兴县技术转移中心成员单位,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2〕45号)精神,进一步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经县领导同意,我县将开展实施选派企业科技指导员制度,组织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担任企业科技指导员,深入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帮助企业改善管理、编制规划、开发产品、推广技术、解决难题。为了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决定进行前期摸底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驻对象与选派人选
派驻对象:全县规模以上企业,重点为企业研究院(研发中心)、重点骨干企业、行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型成长企业。
选派人员:浙江大学、东华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包括之江学院)、浙江理工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西安工程大学、宁波大学、北京服装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和其它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
二、选派原则
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校企协商、合作共赢”为原则,根据企业需求和科技人员的专业特长,自由协商、双向选择。通过企业科技指导员的桥梁作用,强化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升高校、科研院所的整体研究水平和服务地方的能力,实现共赢发展。
三、报名时间和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3月5日
2.提交材料:派驻企业请填写《绍兴县企业科技指导员派驻企业申请表》(附件1)、选派对象请填写《绍兴县企业科技指导员推荐表》(附件2)。
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做好所辖企业摸底调查和组织发动工作,大院名校绍兴县技术转移中心成员单位和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做好所在单位摸底调查和组织发动工作,确保报名材料按时提交。
联系人:祁万荣 缪百君 王彦 电话:0575-84119161
电子表格下载地址:http://sxxkjj.gov.cn/
附件:1、绍兴县企业科技指导员派驻企业申请表
2、绍兴县企业科技指导员推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