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镇党委[2013]39号
中共绍兴县安昌镇委员会绍兴县安昌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安昌镇平安建设,切实维护全镇社会稳定,更好地服务安昌镇中心工作,根据县政法委、县综治委对开展“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订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指示精神,围绕深化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三大建设”,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活动,集中力量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整治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突出问题、排查解决基层基础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苗头,确保安昌镇平安创建工作的顺利完成。
专项活动要努力实现两个目标,即强化基础、不出大事。强化基础,就是要通过专项活动,深入推进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平安村(居、社区)建设。不出大事,就是要通过专项活动,及时消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种苗头和隐患,切实做到“五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发生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严重暴力恐怖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重大个人极端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二、专项活动基本任务
(一)深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排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重点是企业破产重组、“三改一拆”、征地拆迁、重大工程建设、环境保护、金融、市场经营、特殊群体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以及失地农民、民办教师、涉法涉诉人员、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利益受损人员等可能上访群体。排查采取实时排查和定期排查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村(居、社区)网格的作用,由网格长对所在网格进行实时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建档,归类梳理,录入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另一方面,要开展定期排查汇总,各村(居、社区)每周一次进行汇总分析,镇综治办每月一次进行汇总分析。对于普遍性矛盾纠纷,要成立专门机构组织开展集中调处;对于社会影响面大、可能升级激化、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实行“三定一包”,即定牵头(责任)单位、定人员、定时间、包调处,集中力量调处解决。
(二)深入排查整治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突出问题。各村(居、社区)要以出租房屋等治安复杂部位,和交通、消防、涉路涉线、卫生、食品药品等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为重点,深入开展大排查活动,做到不留死角和盲点,切实把治安混乱的部位和可能引发公共安全问题的苗头、隐患搞清楚。对于排查出的治安重点地区和公共安全突出问题,要全部进行登记造册和备案,录入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按照问题的性质和管辖权限,逐一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各村(居、社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卫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校园特别是校车安全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专项活动实施步骤
按照县专项活动总体安排,结合安昌镇实际情况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推开阶段(5月中旬至6月下旬)。主要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及时作出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按照边准备、边发动、边排查、边整治的要求,组织力量全面开展专项活动。
第二阶段,集中攻坚阶段(7月上旬至9月中旬),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着力化解各类矛盾问题,对重大矛盾纠纷、突出治安问题、重大安全隐患,要认真梳理,实行挂牌督办,通过抓重点攻难点深化专项活动。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按照既定目标,进行对照检查、查漏补缺,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堵住一切可能出事的漏洞和隐患,推进我镇综治维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要把开展“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活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任务,作为服务保障“三改一拆”等镇党委、镇政府重点工作顺利推进的实际行动。要在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综治办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制订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把以“三改一拆”、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矛盾纠纷,失地农民、涉法涉诉人员、特殊人群等重点对象,交通、消防、卫生、食品药品等领域的安全隐患为重点的各类排查整治行动衔接起来,因地制宜、协力推进。
(三)健全机制体制,推进工作落实。要建立健全台帐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依托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及时分流处理有关排查信息。
(四)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取得实效。对摸排掌握的重大不稳定问题,及时进行汇总梳理,对情况复杂、化解难度较大的重大不稳定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镇社会服务中心(综治办)备案。
附件:重大矛盾纠纷“三定一包”情况登记表
中共绍兴县安昌镇委员会
绍兴县安昌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抄报:县政法办
安昌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31日印
附件:
重大矛盾纠纷“三定一包”情况登记表
单位(盖章): 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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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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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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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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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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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 处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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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在重大矛盾纠纷登记为“三定一包”事项时及化解时限到达后均报一份至镇综治办备案。如到规定时间仍未化解,须书面说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