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杨镇府[2013]33号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举办2013年第一期安全生产管理干部
安全资格培训的通知
各村(居)、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和省、市、县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企业基础队伍建设,增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和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性好转,决定举办2013年第一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安全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1、未参加过培训的企业负责人、生产厂长或车间主任、安全员;2、已参加培训但资格证已到期或过期的人员(有效期为三年);3、持有《安全生产资格证》的人员(每年必需12学时再培训);4、各村(居)主任及安全负责人。
二、培训方式:采取到镇集中培训,以方便参训人员。
三、培训时间:拟定于2013年6月—7月,具体时间另行专门通知。
四、培训地点:镇政府二号楼四楼会议室。
五、培训费用:每人100元资料费。
六、有关要求:1、不属于规模以上的企业按照属地原则,由各村(居)做好宣传和组织落实工作。原则上从业人员10人以上的企业,企业经营者必须参加;规模以上企业按上述第一点要求落实。2、到期换证的和新参加培训人员请随带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和填写好的《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合格)证申请表》。3、参加再培训的持证人员请在参加培训时随带《安全生产资格证》原件。4、请各村(居)、企业提高认识,积极组织报名,于5月31日前将参训名单报镇经发办324室。
联系电话:84571545,联系人:徐来甫。
附: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合格)证申请表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培训 通知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校对:徐来甫 2013年5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