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镇政府〔2013〕39号
关于开展2013年职业技术培训
(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漓渚成校:
为进一步拓宽我镇技能人才的成长通道,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训,根据浙人社发〔2013〕64号、绍市人社发〔2013〕25号、绍县人社发〔2013〕18号、绍县政发〔2012〕49号文件精神,经漓渚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今年继续扎实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技能鉴定)的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
2013年县人社局下达给我镇职业技术培训(技能鉴定)任务数为220人,其中企业自主评价高技能人才数为110人、培养新技师人数为10人。
二、职业(工种)范围
纺织染色工、印染定型工、煮炼漂工、焊工、维修电工、锅炉操作工、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家政服务、服装制作工、花卉园艺师、绿化工、劳动保障协理员、育婴师、保育员等。
其他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县职业技术指导培训中心有题库的均可开展培训与鉴定。
三、培训(鉴定)对象
年龄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符合(绍县人社发〔2013〕20号)文件规定的对象,均可免费参加培训(鉴定)。
四、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彦扬
副组长:俞华良 诸良峰
成 员:陈兴荣 姜永彪
村(居)联络员:文书或妇女主任兼
企业联络员:各企(事)业单位人事负责人
五、工作要求
1、联络员要认真组织落实好培训对象的确定工作,以及培训学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照片等资料的收集工作,并抓好培训期间学员的出勤率。
2、具体培训(鉴定)工作由成校负责实施与操作。学校要认真制定好培训计划,精心设计培训课程,明确分工,落实好资料报送、培训鉴定等相关工作。
3、培训相关工作纳入到各村(居)年终考核。培训工作也作为对企(事)业绩效评价、先进推荐的重要依据。
附:漓渚镇2013年度职业技术培训(鉴定)计划表
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职业技术 培训 鉴定 通知
漓渚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4日印发
附件:
漓渚镇2013年度职业技术培训(鉴定)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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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计划培训工种 |
计划招生人数 |
计划培训时间安排 |
招生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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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级园林绿化工 |
60 |
6-9月 |
从事园林绿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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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花卉园艺技师 |
20 |
6-9月 |
园林企业中具有相关高级工证书的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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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级育婴师 |
50 |
6-9月 |
全镇幼儿教师及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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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高级劳动保障协理员 |
50 |
9-11月 |
全镇各村及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劳动人事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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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高级印染定型工或纺织染色工 |
120 |
6-11月 |
各大印染、纺织企业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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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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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计划不包括初中级职业技术培训,培训工种可根据本镇实际或企业需求新增开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