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镇政府〔2013〕29号
关于印发《漓渚镇消防安全隐患重点领域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村(居)、镇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现了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但一些制约和影响消防安全的重点领域,火灾隐患仍然突出,问题仍然严重,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尤其是多产权、多业主建筑,印染、纺织企业,出租厂房、出租房消防安全问题尤为突出,做好此类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关系到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的总体稳定。为此,镇政府制定《漓渚镇消防安全隐患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通知
漓渚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2日印发
漓渚镇消防安全隐患重点领域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镇党委、政府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改善全镇消防安全环境,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领域的区域,坚决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坚决整治消防安全重点领域的火灾隐患,切实整改一批影响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改善全镇消防安全环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对象和内容
(一)印染、纺织企业。重点是印染、纺织企业,以及与印染、纺织相关的废丝、拉毛等生产单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厂房是否经过消防许可或备案;
2.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
3.是否按照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4.是否存在违章搭建占用消防车道、防火间距等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6.防火分区是否改变,物品堆放是否符合要求;
7.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存放场所是否符合要求,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8.电器线路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行为;
9.职工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是否掌握防火、灭火及疏散逃生的基本常识;
10.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二)出租厂房、出租房。重点是工业园区、新园区内同一幢厂房出租给多个业主、同一层厂房出租给多个业主的出租厂房;居民住宅区或村居内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人均居住面积小于4平方米(公共部位除外)的群租房。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1.出租厂房、出租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现象。
2.内部防火分隔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出租厂房内设置生活设施、员工宿舍等问题;居住出租房内采取可燃材料分隔、人均居住面积小于4平方米等问题。
3.建筑耐火等级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是否存在人员居住在多层板房及木结构等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内;建筑是否为通天房(房屋中间设置中庭)。
4.是否按照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5.出租厂房内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行为、是否存在电器线路私拉乱接现象;居住出租房内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要求。
三、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2013年5月上旬至10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5月中旬)
各村(居)和镇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分析研究涉及本村(居)消防安全隐患重点领域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制订具体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人员任务,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3年5月下旬至7月底)
各村(居)和镇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村级和企业消防队的作用,充分动员各基层单位、各级网格化管理员,深入开展排查,掌握本村(居)消防安全隐患重点领域的情况,摸清底数,建立单位花名册,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隐患进行分析研究,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8月至9月)
各村(居)和镇有关部门要在摸清底数、建立台帐的基础上,针对性地制定整治计划。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单位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明确制定整改方案,并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针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立即上报镇政府,实施政府挂牌督办。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0月)
各村(居)和镇有关部门要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尤其是重点区域要跟踪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要重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隐患的反弹。各村(居)整治工作总结请于10月15日前报县镇政府经发办(4)。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是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有效抓手,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各村(居)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做好消防安全隐患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的认识,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统筹兼顾,务求实效,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密切配合,严格整治。消防安全隐患重点领域涉及面宽,整治工作难度大,各村(居)要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要将消防安全隐患重点领域整治工作纳入“三拆一改”及印染产业专项整治提升等重点工作之中,要重点整治涉及消防安全的隐患、重点打击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加大力度,强力执法。各村(居)和镇有关部门在整治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六个一律”,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于属于“三拆一改”范围,且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一律予以拆除。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宣传火灾隐患的危害性及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普及消防常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要及时向社会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对整治工作开展有力的单位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曝光。
附:漓渚镇消防安全隐患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单位统计表
漓渚镇消防安全隐患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单位统计表
填报村(居):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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