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绍县政办发〔2013〕86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液氨制冷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办〔2013〕101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联合执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二、参加单位
县安委办牵头,县安监局、县质监局、消防大队参加。
三、检查方式
在全县内抽查部分镇(街道、开发区)和涉及液氨、机械制造企业。
四、检查内容
(一)各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六个方面(组织领导、企业主体责任、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工作落实情况。
(二)抽查各液氨制冷、机械制造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落实情况。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向联合检查组提交辖区内各液氨制冷、机械制造企业名单,检查组将随机抽查。
绍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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