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
为扎实推进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化优质服务,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满意度,根据稽东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居)签订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及县对镇的考核要求,特制定《稽东镇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现将该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稽东镇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
稽东镇人民政府
附件
稽东镇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
|
序号 |
考核项目 |
基本要求 |
得分 |
考 核 方 法 |
|
1 |
计划生育符合率 |
计划生育符合率(包括外来流动人口)达到100%。 |
20分 |
①计划生育符合率(包括外来流动人口)达到100%的,得20分; ②出现计划外生育(以申报为准),取消考核奖; ③出现漏报、瞒报计划外生育现象的,该项不得分; |
|
2 |
孕前优生检测率 婚前医学检查率 |
孕前优生检测率要求达90%以上 婚前医学检查率要求90%以上 |
15分 |
①孕前优生检测率(包括历年安排对象)达到90%以上,得7.5分,每降1%扣0.5分(低于80%的,该项不得分); ②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0%以上,得7.5分,每降1%扣0.5分,(低于80%的,该项不得分); |
|
3 |
流动人口管理 |
切实抓好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档案齐、管理严、服务好。 |
15分 |
①流动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掌握率达90%以上,得7分,每降1%扣1分; ②全员人口基础信息管理准确率95%以上得8分,每降1%扣1分;③流动人口档案不规范、变动不及时、月报告不完整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被上级检查发现的加倍扣分; |
|
4 |
社会抚养费征收 |
及时配合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切实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 |
15分 |
①切实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各项相关工作,得15分; ②2011年1月1日前上报的违法生育对象决定书未作出的,每例扣1分,2011年1月1日后上报未作出的每例扣3分,决定作出未征收的,每例扣1分,未能配合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酌情扣分; |
|
5 |
统计质量 |
村级月报告单要求正确、及时、完整;出生当年上报及时率达到100%,各类档案要求规范、整洁,各类报表要求及时上报。 |
10分 |
①出生当年上报及时率达到100%,得5分,出现当年出生漏报或被上级检查发现的,该项不得分; ②统计质量正确率、及时率达到100%的,得5分,发现信息(包括利益导向机制的各类对象调查,例如奖扶、特扶、独生子女奖励、计生社会养老保险等)错报、漏报的,每例扣1分,全年漏报、错报信息5次以上(包括5次)该项不得分; |
|
6 |
优质服务 |
抓好优生促进工程,六免二补政策落实到人,新婚夫妇和待孕夫妇优生指导率达90%以上,辖区内目标人群(新婚、安排二胎及0-3岁出生人群)培训率达85%以上;一年两次查孕查环查病服务率要求达到100%;药具应用率、随访服务率要求达到100%;做好各类计生政策兑现工作。 |
10分 |
①六免二补政策落实到人,新婚夫妇和待孕夫妇优生指导率达90%以上,辖区内目标人群培训率达85%以上(培训要有花名册),得5分,发现符合条件未享受未指导的每例各扣1分,培训率每低于5%扣1分; ②按规定完成查孕查环查病服务的,得2分,未检1人次,扣1分,弄虚作假的对象一经查实,加倍扣分; ③按规定兑现各类计生奖励政策的,得2分,未兑现1例扣1分;④按规定做好各类随访、服务工作,得1分; |
|
7 |
长效措施落实 |
切实抓好长效措施落实,当年出生落实率要求达到50%以上,当年可落实措施的要求全部落实。 |
5分 |
①当年出生长效措施落实率达到50%以上的,得4分,历年(特别是2011年出生的)落实率达80%以上的,得1分; ②历年应落实未落实的,每出现1人扣1分; (措施落实以医院手术证明或镇服务站B超检查单为准) |
|
8 |
意外妊娠率 |
意外妊娠率要求控制在1.5%以下(无计划外大月份引产); |
5分 |
①意外妊娠率在1.5%以下的,得5分,意外妊娠率超过1.5%的,扣1分,超过2%的,加扣1分; ②出现计划外大月份引产的(怀孕7个月以上)每例扣3分; |
|
9 |
其他 |
再生育审批符合政策要求;准时参加镇计生办组织会议 |
5分 |
①再生育审批对象孕3个月内审批及时率达70%以上,得3分,每降1%扣0.3分(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②按时参加镇计生办组织会议,不迟到早退,全勤者得2分,无故缺席每次扣1分。 |
二、附加分
1、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开展生育文化特色村等各类创建活动,工作有创新,活动有特色,符合市、县要求的分别加10分、5分。
2、代表镇接受县、市、省各类考核与检查,符合要求的各加5分、10分、15分。
3、社会抚养费征收每完成一例,加5分。
4、孕前优生检测率达到90%以上,每增10%加2分;婚前医学检查率要求90%以上,每增10%加2分。
5、当年长效节育率达到50%以上,每增10%加3分;意外妊娠在1.5%以下的村加1分。
6、被评为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先进集体的村加5分。
7、考核结果在全镇1—3位的村,各奖励1200元、1000元、800元。
8、对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经镇社事办考核符合要求的,根据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三、一票否决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出现计划外生育的;
2、出现重大、恶性案件或引起恶劣影响的;
3、违反规定实施大月份引产的;
4、瞒报或篡改统计资料或统计误差率高于2%的。
四、考核办法
1、根据各村(居)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规定的各项指标情况,经镇社会事业保障办考核结算,按得分多少分配,“一票否决”的村取消奖励资格。
2、妇女主任全年报酬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挂钩,最低不低于村主职干部全年工奖的6.5折。
3、本《考核细则》与2013年度村干部岗位责任制挂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