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为巩固我镇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圆满完成庭院整洁户创建评比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我县美丽乡村的决策部署,根据绍县新农发[2013]4号《关于深化“洁净乡村”竞赛活动的意见》,广泛开展庭院整洁户创建评比活动,进一步提升全镇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提升乡村文明程度,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人文环境。
二、活动主题
创建庭院整洁户,共绘美丽中国梦。
三、总体目标
2013年止,全镇23个村(居)实现庭院整洁户创建覆盖率达到5%以上,其中美丽乡村示范村达到10%以上。
四、活动内容
1、活动对象:全镇广大家庭。
2、评比前置条件:庭院内外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不散养家禽牲畜,做到绿化、美化、净化,展示出家庭成员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和环保意识,能在广大家庭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3、创建评比方式:采取“村推荐、镇评定”的办法实施。庭院整洁户实施星级制评选,具体指标参照《绍兴县庭院整洁户验收标准》执行。
五、时间安排
庭院整洁户每年创评1次,每季度复查一次;8月-10月为创评时间。
六、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8月中旬)
镇、村进行前期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推荐确定创建对象,填写《福全镇庭院整洁户推荐表》。各村居创建户数按照总体目标5%、10%以上覆盖率的要求执行。
2、村初审、报送(8月下旬)
各村(居)对推荐的庭院整洁户进行初步审查,并根据《绍兴县庭院整洁户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打分,拟定创评星级(五星级庭院整洁户得分须90分以上,四星级庭院整洁户得分为80-89分),其中五星级庭院整洁户占全村(居)总家庭户数的2%以上。整理汇总后,将附件3《福全镇庭院整洁户推荐表》及附件4《福全镇庭院整洁户申报汇总表》上报镇妇联。
3、镇验收、评定(9月上旬)
镇妇联牵头成立镇、村二个层面的验收评定小组,根据《绍兴县庭院整洁户验收标准》,以书面审查、实地勘察等方式进行验收评定,最终确定五星级庭院整洁户、四星级庭院整洁户名单。
4、公示(9月中旬)
星级庭院整洁户名单在各村(居)村务公开栏公示一周,并设置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反映和监督。
5、表彰奖励(10月上旬)
对入围庭院整洁户的家庭按照星级进行授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相关媒体上作为典型予以宣传。
七、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成立“福全镇庭院整洁户创评工作领导小组”,将工作落到实处。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各尽其责,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创建活动的有序开展,将庭院整洁户创评工作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工程抓紧抓好。
2、强化舆论宣传,扩大影响。要加大庭院整洁户创评活动的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要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努力形成共识,切实提高活动的参与率。要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庭院整洁户的美丽形象,充分发挥庭院整洁户的示范带动作用。
3、严格创评标准,提高实效。各村(居)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创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保质保量完成庭院整洁户初审、拟定、整理报送等各项工作。镇创评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创评标准,切实做好星级庭院整洁户的验收、评定、激励及后续管理等工作。
4、严格奖惩机制,加强监督。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已纳入各村(居)岗位责任制考核,庭院整洁户创评领导小组将对各村(居)活动开展情况、成效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挂钩。
附件:
1、福全镇庭院整洁户创评工作领导小组
2、绍兴县庭院整洁户验收标准
3、福全镇庭院整洁户推荐表
4、福全镇庭院整洁户申报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