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吴家兴同志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
任平水工商所所长期间经济责任的审计意见
平水工商所:
根据《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内部审计监督暂行规定》和《关于对平水工商所所长吴家兴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通知》(绍县工商〔2013〕103号)要求,县工商局成立审计组,于
一、基本情况
平水工商所系我局派出机构,管辖绍兴县南部山区平水、王坛、稽东三镇共79个行政村(居委会)。2013年7月底有在职人员18人,其中:干部12人,驾驶员3人,市场协管员2人,食堂门卫1人;另有个民协工作人员3名,消协工作人员2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2名,内设3个巡查组和1个内勤组,分7个责任监管区。辖区内共有各类企业1247户,个体工商户2868户,各类市场3个。
吴家兴同志2008年8月任平水工商所所长,负责所全面工作,主管支部、财务、企业注册、个民协工作。平水工商所财务实行报账制,在县局核定的包干经费范围内实报实销。会计核算由县局财务统一兼任。
二、审计评价
吴家兴同志任职期间,根据县局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本行政辖区内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县局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各项工作。一是注重学习,牢固树立廉洁意识。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要求,自觉履行各项制度。认真推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二是狠抓队伍建设,提高工商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在吴家兴同志的带领下,该所被评为县十佳群众满意基层单位,顺利通过五星级工商所创建复评考核。三是加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稳定。从12年至今,共查处案件53起,其中大要案12起,罚没款22.6万元;处理投诉举报62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7.6万元。四是加强服务,促进辖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颁发了绍兴市首张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和绍兴市首张民间融资管理服务企业营业执照。成功办理“平水日铸”全县首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绍兴县做好‘四特’文章,推进订单农业快速发展”被省局经验交流刊发。
在加强内部管理方面,平水工商所能认真落实县局的《财务管理制度》、《罚没和暂扣财物管理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款分离的通知》等内控制度。本次审计涉及的账面资料中未发现吴家兴同志任期内有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平水工商所总体情况良好,财务收支真实,数据准确,能够在局长授权范围内实行一支笔审批,库存现金盘点,帐实相符。能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公开各类收费标准和优惠收费政策,严格使用经费,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规范票据使用,定时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实相符,严格罚没物资管理。
三、存在问题
资产管理不规范。根据局长办公会议精神,平水工商所原出租房到2009年底需收回不再出租,但由于经营户以各种理由赖着不肯搬等主客观原因,截至审计日,该房产还在出租,根据
四、审计意见及建议
根据上述审计所反映的情况,本次审计提出以下意见及建议:
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国资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县级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和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绍县政办法〔2008〕168号)及局关于加强资产、收入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平水工商所应切实加强资产、收入管理,根据局长办公会议精神及时收回出租房,对已事实租用的王坛工商组房子根据市场价收取房租费并上缴财政专户。
绍兴县工商局内审小组
